简介: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的,可能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无论是通过法益的内容、行为的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的限定,都只是对多数情况下两罪区别的一种描述,而无法形成明确的标准。强拿硬要型的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之间存在着交叉竞合的关系,正视这一现象的存在,自觉运用竞合犯的理论处理问题,才能实现对相关行为的恰当评价和对具体案件的妥善解决。
简介:在“先因型”敲诈勒索行为中,“行为实施人”不具有刑法规范意义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至少缺乏全部占有其所主张数额的他人财物的目的;利益补偿要求不能简单评价为以“恶害”威胁;被敲诈者的“恐惧心理”缺乏规范支撑和现实意义。被敲诈者由于先前的失范性行为造成“行为实施人”真实、合法利益遭受侵害的,“行为实施人”继而主张利益补偿的诉求行为,即便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主张,在排除构成其他诸如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例外后,应该在刑法规范解释的角度考虑将其做无罪化处理。事实上,在“先因型”敲诈勒索行为中,“行为实施人”与被敲诈者之间妥协性、选择性处理方式的提出或者合意的达成往往是双方价值权衡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倾向性选择,带有民事协商和私法自治的性质,刑法规制并无必要强行介入。当然,“先因型”敲诈勒索行为入罪否定性评价的结论并非绝对,需要辅以特定的规则限制,“行为实施人”利益补偿诉求应当以“一次性用尽”原则为约束条件。
简介:号拙逸,1982年生于河北唐山,现居北京。2009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国画系获学士学位。受教于老圃先生,现为荣宝斋画院及北禅写真院画家。2011年5月参加博宝艺术网首届“艺术新生国画展”,作品《剪彩图》获得二等奖2013年11月参加北禅写真院画家巡回展——威县站,多幅作品被龙威书画院收藏2014年4月参加潍坊“第四届中国画展”2014年7月参加山东省菏泽市曹州艺术馆北禅画院开幕展2014年8月参加博宝艺术网“第三届国画画家联展”2014年9月参加山东省青州市宋城艺术中心“北禅画坊奠基展览”2014年11月参加北京《艺术市场》美术馆“群芳圃——老圃、马海方师生作品展”2015年2月参加大吉羊——青州九州美术馆“第一届新春贺岁精品书画邀请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