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帮助自杀的案件开始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我国刑法对此也有所规定,但规定较为笼统,与社会的发展进步同步的人类思想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公众不再如过往一样,完全臣服于法律的统治权威,开始有了自己的思想与诉求,人们希望看到的是情与法的融合,而不单单是依照法律条文进行生硬的判决,人们期待有罪的人受到处罚,无罪之人得以宽恕,裁判只有兼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才能在公众的心目中真正意义上的建立起忠诚与法律的形态意识。由于我国刑法并未对帮助自杀做单独规定。我国现行刑法中仅在第 232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并未对帮助自杀独立定罪,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故意杀人罪对帮助自杀行为进行定罪量刑,由于无相对统一的规定标准,导致实践中常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乱象。然而,帮助犯罪参考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量刑,究竟是否合理呢?本文旨在对帮助自杀的具体情形进行分类讨论,对其罪与非罪的界限进行划分,以期对审判实践,提供一定参考性。
简介:【摘要】我国刑法规定对侵害他人生命的行为方式包括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两种。现实生活中以其他方式夺取他人生命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教唆或者帮助他人自杀行为尤为突出。本文着重从国内外对自杀行为立法规定和理论争议进行梳理,从而得出教唆或者帮助他人自杀者与自杀者成立共同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关键词】自杀教唆自杀帮助自杀一、自杀行为的性质所谓自杀,是指自己断绝自己的生命。然而关于自杀行为是否属于违法的问题,理论界存在激烈的争议,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1)肯定说认为,自杀行为具有违法性。其中有以下几种见解:1,阻却责任说,认为自杀行为是可罚的违法行为,但行为人没有责任。①2,无可罚的违法性说,即自杀行为虽然违法,但没有可罚的违法性。②(2)否定说认为,自杀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作为社会的自然人享有自杀的权利。其中阻却违法说认为,自杀者对自己的生命享有自由处分权,因而阻却违法。③我国在实践中基本上对自杀行为持无罪的立场,因为人有决定自己生死的权利。但也有少数学者认为自杀行为是犯罪,只是对该犯罪行为不予处罚,其主要根据是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当中的“人”解释成即包括他人,也包括自己。……
简介:摘要:《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实施以来已有五年多的时间,但是该罪立法性质仍存有争论,而且司法实践中也因为本罪定罪量刑的规定不够明确,使得司法机关难以把握入罪的标准,导致前几年适用率极其低下,甚至处于僵尸条款状态。2019年两高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9两高解释》,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明知”、“情节严重”等关键要件予以明确。并且,为了应对越发猖獗的网络犯罪,2020年中央各部门雷霆出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轰轰烈烈的“断卡”行动。在这些背景的推动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走上司法实践的舞台,成为了实践中相对活跃的罪名,仅2021年上半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案件就有近两千例,比2020年全年总量还多,增速极快。同时,为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2021年6月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二》,又一次明确和细化其中的“明知”、“情节严重”等适用情形,以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司法实践。本文从共犯正犯化说和量刑规则说等不同学说并结合近几年该罪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情况,解读其中“犯罪”、“明知”、“情节严重”等要件以及“竞合处置”的原则。
简介:“我全部的精神支柱就是孩子,我想教育好他,可是我又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教育方法,我也不懂法律……”43岁的北京市房山区妇女骆淑平在法庭上这样忏悔,因为她竟动手把自己8岁的亲生儿子王闯打成重伤,以致生命垂危。
简介:青少年期是个体心理发展的关键阶段,一些青少年在这一阶段可能会面临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其中包括非自杀性自伤行为。非自杀性自伤行为指的是个体刻意伤害自己身体而不是出于自杀意图的行为,如割伤、自残等。据研究显示,这种行为在青少年群体中呈现出不容忽视的高发趋势,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