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往来日益频繁,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随之而来的除了全球化经济带来的机遇,还有挑战,其中国际商事调解就是现阶段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交流合作中的一大阻力,我国的国际调解制度还不够健全,国际商事调解能力与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就使得我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所以本文就立足于我国国际商事调解的现状,分析我国国际商事调解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而详细的解决办法,以期在未来能够实际运用于我国的国际商事调解中。
简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领域历来就是学者们见仁见智的阵地。他们围绕着“所在地理论”和近些年兴起的“非当地化理论”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论战,如何正确处理传统的“所在地理论”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关系是论争的问题之一。本文围绕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论述,通过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演进的分析,指出仲裁程序适用仲裁地法仍是当今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但是“仲裁程序适用仲裁地法”的理论基础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它不再墨守“传统所在地理论”的陈规,而是注入了新内容的“现代所在地理论”。这个理论吸收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中的合理成分,是对传统理论的扬弃,二者相辅相成,而不是互相否定。
简介: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一个重要保障就是临时措施,但仲裁庭发布的临时措施的执行力在实践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