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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于死者名誉之侵犯属于对其名誉侵犯抑或对其名誉利益之侵犯,虽存争议,但立足权益保护角度,应该承认死者之名誉并允许特定主体对侵犯死者名誉者提起侵权之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以全面保护死者之名誉,但同时要铪予必要的限制,以求与其他权益和谐平衡.

  • 标签: 名誉权 侵权之诉 合理限制
  • 简介:沈木珠在《法学杂志》2008年第6期撰文认为,网络载体名誉侵害与纸介载体名誉侵害在侵权方法方式及后果上有诸多不同,以网络版权侵害的服务商责任标准套用于网络名誉侵害,是对被侵害人的不公正。在网络名誉侵权活动日趋隐秘,手段日显恶劣的今天,我国网络名誉侵害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均存在一些未曾廓清的问题,法制的缺漏也需尽早予以完善。

  • 标签: 名誉权侵害 网络载体 名誉侵权 保护制度 《法学杂志》 责任标准
  • 简介:中国发展到今天.名誉越来越受到大家重视了。什么是名誉。这要从.哪个角度看。既然告到法院。我们就得从法律角度看。这个案子在审理中。法官根据法律,对名誉做出明确解释:名誉是一个人的声誉,是社会对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才干、品德、情操、信誉、资历、声望、形象等的客观综合评价;

  • 标签: 名誉权 侵害 法律角度 民事主体 综合评价 法院
  • 简介:B13在他人实施的网络名誉侵权事件中,但如果在该网络名誉侵权行为中,一是受害人的真实身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网络环境中已经被其他虚拟主体所得知

  • 标签: 保护初探 名誉权保护 环境名誉权
  • 简介:<正>名誉是特定人依法享有的应受社会上他人的客观公正评价而且他人不得侵害这种社会评价的权利,与其他民事权利在性质、内容上都有较大区别,因而在侵权行为的构成上也有自己的特点。也就是说侵害名誉的行为有其本身的特点,表现在:(一)行为须针对特定的人。名誉为公民、法人所享有,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但是侵害名誉的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也就是说,只有特定的人才能成为名誉侵害的对象。所谓特定的人,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特定的公民、法人。特定的公民、法人不是指部分公民、法人,而是指行为时的对象是具体的公民、法人。因此,凡是公民、法人,而不管其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还是

  • 标签: 侵害名誉权 社会评价 特定人 受害人 行为方式 民法通则
  • 简介:网络是指由计算机通过相关介质实现互联,并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及相关规则实现对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传输等功能设施的名称。网络具有很强的交流性,人们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浏览信息、聊天、讨论、留言,与任何上网对象进行联系、交流和获取多种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无疑使我们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但是,由于

  • 标签: 名誉权 网络侵权 网络安全 定性 民法通则
  • 简介:摘要:新闻自由与名誉保护都是人权价值的重要体现,然而在司法实践之中,二者往往会出现一定的矛盾,对二者关系的处理应该从新闻侵害名誉的认定以及相关抗辩事由的探讨出发,分析其中细节化的问题,并提出强化新闻自由保护名誉保护的相关建议,才能确保新闻媒体、新闻作者以及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标签: 新闻 侵害 名誉权 认定
  • 简介:采用资料分析法,分析我国体育新闻报道侵犯公民名誉产生的原因:轻率采用“知情人”线索;不道德披露运动员健康隐私;有意毁损名誉。并对如何预防我国体育新闻报道侵犯公民名誉提出建议:防止内容失实;防止评论失当;严防故意损毁名誉的报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记者的职业素养。

  • 标签: 体育新闻 新闻侵权 名誉权保护
  • 简介: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为公民自由地发表言论提供了土壤,新闻侵害名誉的纠纷在不断增多,其社会影响也在不断增强。一方面,公众的权利意识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名誉。2015年3月12日,上海《新民晚报》第二版配合会议消息发表的图表上披露了一条信息在新媒体环境下,2014年名誉案件实现破纪录增长,增长率达到27.9%。另一方面,保障新闻自由是媒体进行有效报道的前提。新闻特许,作为新闻侵害名誉的抗辩事由之一,往往被作为新闻媒体一方的重要抗辩理由。我国学者杨立新主张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结合,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由此可见,比较英美法系国家和我国,尤其是英美两国的特许规定和重要判例,对于完善我国新闻侵害名誉中的抗辩规定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对英美两国的特许抗辩发展史进行了梳理。并通过比较分析法,指出英美两国和中国在特许规定上的差异,总结了中国现存规定的不足,以期给予中国的特许立法一定的借鉴。

  • 标签: 新闻侵权 特许权抗辩 借鉴
  • 简介:关于侵害名誉的确认及其处理潘红军,孟宪东名誉是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人身权利,它反映了社会对公民和法人的品质、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代表着一个人的人格尊严,关系到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和应受到的信赖和尊敬程度。...

  • 标签: 侵害名誉权 精神损害赔偿 法人名誉权 受害人 财产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
  • 简介:名誉是人身的一种,也是人格的一部分。公民的名誉、姓名、肖像、生命健康和法人的名称、法人的名誉等,都属于人格

  • 标签: 名誉权 人身权 公民权利 主要内容
  • 简介:名誉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行政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相对人名誉的侵犯?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持肯定态度。首先从名誉侵权行为的基本特征来看,行政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能够构成对相对人名誉的侵犯的。(一)、名誉侵权的被侵害人是特定人。我们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都是特定的,即行政机关的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是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作出的。因此受到侵权的被害人必然是特定的。(二)、名誉侵权的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不论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名誉权 名誉侵权 《行政诉讼法》 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
  • 简介:<正>1992年8月12日,两外地口音青年在通州市某乡滋事,乡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赶至现场,两歹徒遂慌忙逃走。干警追击,并组织群众拦截,路遇本案原告,原告同追,经警群共同努力,最终将两歹徒抓获,后查明,两歹徒为大丰市杀人逃犯。其后,有关部门给予原告较高的荣誉及物质奖励,社会也伸出援助之手,南通华能电厂、西亭脆饼厂等单位及个人捐赠2万余元。本案被告也向原告颁

  • 标签: 原告 被告 名誉权 通州市 宣传部 派出所
  • 简介:一篇报道把美容师搞懵了驻马店市结核病防治所整形外科为肥胖者实施的吸脂手术,在当地可以说是首屈一指,效益很好.林国福是该所整形外科的副主任医师,同时又是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分会会员,还是该市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96年以来,林国福相继为患者做过300多例减肥吸脂手术,口碑一直很好.

  • 标签: 患者 名誉权 美容师 整形外科 中华医学会 1996年
  • 简介:当前,一些住宅小区名誉纠纷急剧增多,一定程度上物业管理服务当事人,不能正确的利用法律法规赋予自己的权利,为了维权,无限放大自己的权利.从而引发了名誉的纠纷,给创建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也警示了我们物业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处在最基层的房管办事处和街道居委,首先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政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当事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努力减少小区不和谐因素。

  • 标签: 名誉权纠纷 物业小区 维权 物业管理服务 官司 过度
  • 简介:医生给患者实施了减肥抽脂手术,患者误为术后留下了后遗症,到报社去投诉,报纸刊发此文后,医生面对的是各种形式的压力。于是,医生一纸诉状将患者告上法庭。据法律界有关人士介绍,这是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来,国内首例医生状告患者,并由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的名誉侵权案。

  • 标签: 美容师 患者 名誉权侵权案 驻马店市 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