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到国家、地方,小到企业、单位,都有各自的软环境和硬环境.所谓软环境就是指思维性客体,诸如决策、战略、规划、政策、管理等;硬环境是指物质性客体,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实体.就图书馆而言,它的硬环境指的是馆舍、藏书、设备等等,软环境指的是计划、制度、管理等.我们图书馆自建馆以来,在自身建设上,经过不懈的努力,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在软硬环境的建设上取得的成绩是令人嘱目并引以为自豪的.但是改革开放的大潮,特别是高校改革的新形势,又向我们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完善我馆的软环境和硬环境,使我们的工作“更上一层楼”.
简介: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和空间。现代环境权理论以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伴随着环境权的人权属性、宪法属性的探讨而逐步发展深化。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将人类在美好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充足生活条件的权利确定为一项基本权利。世界各国也对环境权进行了长期的关注和讨论,不少国家相继将环境保护条款纳入宪法或相关部门法予以规范。虽然中国宪法没有规定环境权,但已有保护环境权益之精神。环境保护法、民法总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不仅使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得以具体化,而且为环境权益司法保护提供了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现实的司法路径实现对国家和公民环境权益的保护。
简介:当前,我国政策与立法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实际上是大力提倡公权力主导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模式,对社会力量融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秉持谨慎态度,法院职权主义适度强化,需要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能动,未来的走向是,促使私人执法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模式从理想走向现实。如何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组织与能力的建设,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转变环境司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保护理念,合理平衡生态利益与物质利益的关系,强化环保法官独立性,改良环保法官考核制度,提高审判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法官与专家陪审员相结合的组织模式,建立环境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因地制宜设置和调整环保司法组织,适时建立生态环保法院,比目前机械的设置环境审判组织的所谓环境司法专门化要内容丰富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