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在南京大学陈静《试论艺术与科技融合的个体呈现》一文里, 提及艺术与 科技之间存在无法兼容的问题。当今艺术界主要以系统培养的方式对个体进行专 业化训练, 这就导致艺术与科技之间存在专业壁垒, 具有高度复杂性。而艺术若 想与科技达成学术共同体意识, 则必须培养一个“全才”促进各类学科之间的融 合。 同时, 艺术与科技之间的边界问题尚且无法界定。 依据笔者理解, “全才” 实际上就是促进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的主体,而消除科技与艺术壁垒的唯一途径 则是运用系统的辩证思维减少各个领域内学科规范、认识论和知识体系建立和传 授的差异, 艺术同样需要在科技的大环境下进行多样发展。
简介:从社会学角度,文化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习惯、习俗、礼法、规约等民族传统,它是在社会活动中发展起来的民族心理积淀和民族性格,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路向和社会成员的思维及行为方式。一个民族社会制度变迁主要来自于民族文化的传播与发展。所以,在研究民族社会发展时,需要考察异域民族文化模式对本民族文化所作的修正。由于文化的社会学特质,使得它在不同领域间的传输以及促进文化间的同化与异化成为可能。文化的这种同化与异化功能就是不同文化间的相互借鉴、交融与共生。当然,由于民族间的文化差异,异质文化在交流过的文化冲突将不可避免。于是多元化背景下,促成不同文化间的融合与共生将成为文化发展的时代主题。
简介:对于刑法必须进行体系解释,割裂规范之间的逻辑关系只会背离理论运用的完整性。如果将我国《刑法》关于预备犯、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体系性思考,单一制与区分制、从属性与独立性的区分又显现出另一番图景:其一,如果实行预备犯的普遍处罚制,共犯从属性说、共犯独立性说、单一正犯体系之间无万丈鸿沟,罪之有无立场一致,只是犯罪形态可能有异——预备与未遂;其二,客观主义之下,于定罪量刑而言,单一制与区分制之共犯从属性并无二致;其三,采区分制(主要是共犯从属性说)之学者,无视预备犯与单一制的理论可以共通,指摘其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论难以成立;其四,犯罪形态上,由于我国《刑法》未确立广义未遂之概念,单一制有效避免了'一个行为两种状态'的理论困境。在此基础上,如进一步结合超越国别之单一正犯体系的优势,不难发现,宣示共犯从属性之二元犯罪参与体系与一元犯罪参与体系的立场无根本对立,而且后者的论理高度一致、科刑亦属相对合理。因此,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有必要采用一元犯罪参与体系。
简介:摘要 华炉社区毗邻中街商圈,大量青年群体租住于此,为原住居民提供了租金收入并为周边商铺带来流量,但也影响社区私密性与安全性,租客则缺少对社区的归属感、参与感。该设计意在通过包容性微更新设计,缓解传统社区中原住居民与租客的矛盾,打造一个“开放,共享,包容”的共生社区,提升不同需求居民提供多元化居住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