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哲学分析》杂志举行的第四届论坛上,王凤才、徐长福和韩水法三位教授分别就俞吾金教授的学术思想提出了相应的理论质询.俞吾金教授一一加以回应:首先指出.尽管在自己以往的论著中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对马克思哲学做出了不同的评价,但这些评价是自洽的,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逻辑矛盾;其次表明,在康德实践理性的语境中,尽管理念在涉及至善这一对象时起着构成性作用,但在通常的情况下,理念却起着范导性作用。最后叙述了批判与构成之间的复杂关系:没有批判上的深邃见解,不可能有构成上的合理观点;反之,没有构成上的合理观点,批判也难以击中要害:并指出,构成性的观点也需要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加以调整,不能教条式地加以运用。
简介:建筑与室内空间构成基础是建环专业设计基础课,是建环空间设计概念研究及空间设计技法的训练课程。它以基本的空间构成设计作为训练模式;要求学生理解建筑与室内空间功能形态的创造规律;建立建筑与室内空间设计概念的思维方法;培养对建筑与室内的抽象形态空间的形象思维能力、多维空间的造型能力及创意能力。教学内容涉及到建筑基础、立体构成、造型形式、空间物理及心理因素等方面的交互设计研究。在以往的教学中,由于学生缺乏对建筑与室内空间的系统认识,其设计在空间功能、造型、创意等方面显得力道不足。广州美院的李泰山老师通过对建环专业结构课程的全面调研与分析,开发创立了"空间构成基础"课程,通过五个单元的学习,使学生在获得相关知识、掌握设计技法的同时,也培养学生建筑与空间设计的思维与创意能力。
简介:<正>以行为程度(量)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的社会治安分权治理模式,造就了我国刑法独具特色并成文的"罪量因素"规定,即分则个罪中为数众多的"数额(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犯罪成立的罪量要求。这些罪量因素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充当怎样的角色,如何建构包含罪量因素的犯罪构成体系,是当下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不容回避的课题。早有学者注意到罪量因素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出"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区分质的构成要件与量的构成要件"等命题,但缺乏具体而系统的关于罪量因素的犯罪论体系定位,其宣示意义远大于建构意义。而围绕《刑法》第13条但书的犯罪构成体系建构,也没有正面关注罪量因素——作为分则规定的事实要素——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地位。本文关注的罪量因素是指刑法分则个罪罪状中明确规定的,表明行为的危害程度,并为犯罪成立所必需的事实要素;包含罪量因素的犯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建筑装饰专业色彩构成教学现状,思考探索如何上好建筑装饰专业的色彩构成课以适合社会发展需求,探讨色彩构成教学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