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表21清苑短零工连饭食合计的平均日工资工作种类|日工资(国币元)|合人民币(元)灌溉|0.43|0.78播种|0.49|0.89中耕、间苗|0.50|0.91秋收|0.54|0.98割麦|0.80|1.45拔麦|0.83|1.511930-1946年短零工工资的变化情况,表181930年4村各类人户雇入、雇出短零工天数及短零工的平均工资情况人户类别|雇入————————————————|雇出——|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雇佣天数|日工资(元)|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出雇天数|日工资(元)合计|88|5222|2637.26|59.3|0.51|245|20431|9617.41|83.4|0.47地主|10|1445|857.19|144.5|0.59|-|-|-|-|-富农|30|2027|995.13|67.6|0.49|-|-|-|-|-中农|41|1578|716.97|38.5|0.45|51|4259|1446.72|83.5|0.34贫农|7|172|67.97|24.6|0.40|152|13088|6474.96|86.1|0.49雇农|-|-|-|-|-|38|2928|1642.04|77.1|0.56其他|-|-|-|-|-|4|156|53.69|39|0.34表191936年4村各类人户雇入、雇出短零工天数及短零工的平均工资情况人户类别|雇入————————————————|雇出——|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雇佣天数|日工资(元)|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出雇天数|日工资(元)合计|94|5592|2874.23|59.5|0.51|231|18469|7876.75|80.0|0.43地主|15|2305|1115.30|153.7|0.48|-|-|-|-|-富农|37|1839|1048.58|49.7|0.57|-|-|-|-|-中农|38|1290|622.66|33.9|0.48|74|4433|1864.96|59.9|0.42贫农|4|158|87.69|39.5|0.56|137|11976|5150.78|87.4|0.43雇农|-|-|-|-|-|18|2025|847.08|112.5|0.42其他|-|-|-|-|-|2|35|13.93|17.5|0.40表201946年4村各类人户雇入、雇出短零工天数及短零工的平均工资情况人户类别|雇入————————————————|雇出——|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雇佣天数|日工资(元)|户数|天数|工资总额(元)|户均出雇天数|日工资(元)合计|72|4841|2051.39|67.2|0.42|200|14107|6528.85|70.5|0.46地主|14|2715|1126.94|193.9|0.42|-|-|-|-|-富农|24|968|507.14|40.3|0.52|-|-|-|-|-中农|31|1132|404.81|36.5|0.36|67|3705|1714.49|55.3|0.46贫农|3|26|12.50|8.7|0.48|127|9797|4498.50|77.1|0.46雇农|-|-|-|-|-|6|605|315.86|100.8|0.52以上3表,表11930年清苑县4村各类人户租入、租出耕地情况人户类别|租入———租出——|户数|%|数量(亩)|%|户数|%|数量(亩)|%合计|48|100|423.6|100|20|100|732.5|100地主|2|4.17|31.0|7.32|7|35.00|570.3|77.86富农|4|8.33|89.5|21.13|1|5.00|30.0|4.10中农|7|14.58|70.0|16.53|4|20.00|75.5|10.31贫农|28|58.33|171.6|40.51|2|10.00|8.0|1.09雇农|7|14.58|61.5|14.52|4|20.00|20.7|2.83其他|-|-|-|-|2|10.00|28.0|3.82表21936年清苑县4村各类人户租入、租出耕地情况人户类别|租入———租出——|户数|%|数量(亩)|%|户数|%|数量(亩)|%合计|29|100|341.9|100|15|100|634.85|100地主|1|3.45|11.0|3.22|1|6.67|379.5|59.78富农|1|3.45|53.0|15.50|2|13.33|33.75|5.32中农|10|34.48|113.3|33.14|8|53.33|203.3|32.02贫农|17|58.62|164.6|48.14|2|13.33|15.0|2.36雇农|-|-|-|-|2|13.33|3.3|0.52表31946年清苑县4村各类人户租入、租出耕地情况人户类别|租入———租出——|户数|%|数量(亩)|%|户数|%|数量(亩)|%合计|35|100|177.8|100|16|100|333.75|100地主|-|-|-|-|1|6.25|103.5|31.01富农|-|-|-|-|8|50.00|57.0|17.08中农|10|28.57|66.8|37.57|7|43.75|173.25|51.91贫农|24|68.57|109.0|61.30|-|-|-|-雇农|1|2.86|2.0|1.12|-|-|-|-清苑县多数地主不将土地出租
简介:至今遗存的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农、林生产各种契约文书数十万件,而最早反映出林业生产有租佃关系的文书签订于乾隆八年;对1000余件乾隆朝以来林业租佃契约分析表明,流域内凡有林业生产的地方,大都存在着一定的租佃经营方式,但发展极不平衡,不存在普遍的租佃经营;对租佃双方经济关系分析表明,林业生产中租佃关系发展并非封建地主制租佃关系;山场地主“本人也是本人的佃户”奇特现象、与地租形式上的分成实际货币支付所形成的“充分的货币地租”与“不充分的地主租佃经营”关系,成为租佃关系又一个特别现象。清水江流域租佃关系呈现的特别现象,不过是王朝(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在经济生活中的反映。
简介:摘要:租佃关系在中国封建制度下有着重要的地位,租佃关系涉及农民最关心的土地问题。租佃关系作为土地租赁关系与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本文将以租佃关系为载体或者说切入口来分析河北乡村社会的特点,从重视血缘、沿袭传统、信任感等三个部分剖析出河北乡村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特点。
简介:已有的中国现代史与中共党史研究,大都将清末民初赣闽边(即原中央苏区)传统农村社会定义为:地权高度集中于少数地富;地租比率奇高;土地租佃制是最残酷的"封建剥削",并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然而,研读毛泽东《寻乌调查》及赣闽边相关史料,毛泽东视之为清末民初该地区最具典型性的寻乌农村则是:土地占有并非高度集中而处于动态流转之中;地租率明显低于普遍认定的比率且为租佃博弈的双赢选择;土地租佃制是为当时配置农村生产要素的择优机制;总体呈现的是地权、租佃制与市场的结合及其传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向富动力,驱动着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前行与悄然的现代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