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治与公正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本价值理念,也是我们力求实现的价值目标。二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社会公正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治,良法善治乃是公正的有力保障;而社会公正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社会公正的实现,有利于促进法治的落实与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把公正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再次强调必须大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要想实现社会公正,则必须主要依靠法律,全面实行法治。因为法律乃治国之重器。所以,党中央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靠法律强力维护社会公正。这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足以保障社会公正的法律体系;二是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切实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必须在管人、管事的活动中自觉地依法尊重公民人格尊严,切实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简介:由于个案实体公正缺乏充分保障,个案程序功能无法全面实现,个案救济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导致疑罪从无案件难以直接解决被害人损失补偿和被追诉人所受损害的国家赔偿问题,难以保障当事人行使参与权与知情权,难以实现疑罪从无处理程序的吸收不满功能,难以实现新证据出现后的个案救济公正。鉴于此,应健全国家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被害人损害补偿机制,以及比例赔偿与定额赔偿相结合的被追诉人国家赔偿制度;应完善程序参与及程序公开制度,全面实现疑罪从无处理程序的多重功能;应坚持利益平衡原则,细化证据不足无罪判决的再审启动标准,设立相对独立的疑罪从无案件处理后再审程序,在兼顾真实与安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证据不足无罪判决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