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苟学的归结点在天下之治,其根本则在于统合个体、社会乃至自然的礼义之道。因此,礼在苟子的思想中无疑占有根基性的地位,其全部思想均由之展开,本文试图从礼论的角度重新思考,厘清长期以来在学界颇具争议的苟子天人关系思想。苟学主张一种“本体宇宙论”意义上的天人合一观,由之说明礼的价值根源的问题,通过哲学史的分析,更可见出,此一观念经由汉唐以至宋明的内在发展脉络;同时,苟学中亦包涵有圣人法天、则道进而达致“明参日月、大满八极”之同于孔子的天人合一思想。通常所谓的“天人之分”则是苟子对“天志”等原始宗教观念的回应,其目的在于强调人为的重要性,与天人合一的观念并无内在冲突。与孔孟等其他儒家相同,苟子天人相分的观念是在个体的有限性以及现实的制约性方面凸现出来的,通过时遇、命等观念的分析,可以极为清楚地反映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