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事人向法庭真实陈述事实的本来面貌,使案件事实回归尚未发生诉讼之前的状态,这既符合国人对法律的一种朴素情感的需求,也有利于法官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促进法官及时啼理案件并作出公正裁判;否则不仅拖延诉讼程序,妨碍司法公正,甚至可能导致法院的误判和司法秩序的混乱。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虚假陈述大量存在,对当事人虚假陈述进行规制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各国虚假陈述规制制度虽有不同,但均是建立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基础上。有鉴于此,在我国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已法定化但还尚未规则化、虚假陈述惩罚性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指引,适用并完善现有规则对虚假陈述进行规制。
简介:日本《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了公正及时地裁判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这是1996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加入的规定。但在此之前,在学术上区别于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民事诉讼中也应适用诚信原则的见解就占据主流。法院亦在还没有直接法律规定时就已经开始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并积累了相当多的判例。本稿主要通过介绍日本法院在具体案例中对此原则的适用,解析剖明作为一般条款的诚信原则的具体适用场合。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1款新规定了诚信原则,但具体在怎样的场合使用此规定则需注意从现在开始的实践动向。本文参照被看作是诚信原则的具体化的恶意诉讼,以及由第三人提起的撤销等个别规定,在注意中日民事诉讼法体系本身的差异的同时,对在有关具体案例中,中日的处理方法试做一个比较。
简介:合作原则与关联原则一般被认为是对立的,其实不然。合作原则要求说话人的话语符合会话的目的,而这个目的可以是围绕话题发表意见。在这个意义上,合作原则包括关系准则。但是,Grice认为会话目的还可以表述为最有效地交流信息,以及影响别人的行为。换言之,合作原则强调的是交际的合作,这是合作原则最主要的内涵。而Sperber&Wil-son则提出,关联性可以通过表达无关设想实现,只要这个表达行为是有关联的。这说明关联理论也试图把与整个交际是否有关联看成关联性的一个内容,只是他们把这两种关联性混在一起,而Grice则分别将二者命名为合作原则和关系准则。
简介:信用评级机构被认为是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之一.无论美国还是欧洲,都通过了许多法律以期更密切对其予以监督.无可争议的是,这些规定并不足以根本上解决金融危机所产生的问题.本文介绍了欧盟最新关于信用评级的规则,其中包括两次强制性评级,为评级机构、合同条款和民事责任制度设置了一个时间限制.为了有效地实施上述措施,两个附加性手段需要引进:其一,实行一个强制性的欧洲信用评级可以打破信用评级市场中的寡头垄断局面;其二,帮助可以快速成长的欧洲小型信用评级机构.如果责任制度确实具有威慑力,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只能是作为导入自律机制的一个促进措施:这确保了错误的信用评级(如雷曼兄弟案)将被要求以强制性的损害赔偿,而这一新的规则也需要引入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这包括要求信用评级机构适时地调整评级,以避免对信用发行主体过早的信用下移,下调“评级展望”.
简介:摘要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刺激了建筑工程的兴建,而在各地建筑工程施工的同时,建筑的安全生产问题特别是后果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本文拟就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以及信用建设中所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一定的探讨,并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进行一些针对性的分析,旨在大力提高人们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认识,从而有效加强建筑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