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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侵权连带责任之实质是受害人赔偿不能风险的"内部转移"机制;相应地,责任保险则是一种"外部分散"机制。二者并存于同一法律体系必将产生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如连带责任的可保性、连带关系对责任保险风险的放大、保险合同中连带责任约定不明的解释、责任保险导致连带责任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等。责任保险对连带责任人有利有弊:既可以通过责任保险转移风险,又会因责任保险而吸引受害人的索赔。对受害人而言,责任保险和连带责任则是两个功能相同的"深口袋"。通过连带责任关系,部分责任人的保险实际上覆盖了全体责任人的赔偿不能风险。基于现代风险的系统性特征,根据责任保险的发达程度逐步限制和废止侵权连带责任乃未来之趋势。

  • 标签: 侵权责任 赔偿不能 连带责任 责任保险 按份责任
  • 简介:过失责任是私法自治的原则,过失侵权因此是不具有"惩罚"或"强取"等公法意涵的,但现行的实务与学说有不少是与之违背的。本文说明,确定过失的时点应是行为人增加了危险之时,而非行为人尽其所能仍无法避免损害之时,过失无须客观化。过失客观化之论将过失行为的确定时点推得太晚。行为能力愈弱,过失标准愈高。法律经济分析的能力标准之论将过失行为的确定时点拉得太早了。

  • 标签: 汉德公式 过失 客观化 财产规则
  • 简介:警察权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权力,近年来我国警察在执法中的侵权现象屡见不鲜,而关于警察侵权民事责任的研究却甚少。随着我国民事赔偿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的渐趋融合,如何解决警察执法侵权的民事责任归属问题.实乃当务之急。

  • 标签: 执法侵权 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国家赔偿
  • 简介:环境侵权行为具有社会妥当性、间接性、公害性等诸多特性,致使传统侵权责任法在面对环境污染案件时常常功能失灵,捉襟见肘.为了突破困境,传统侵权责任法转型向社会化的方向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运而生,并对侵权责任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以侵权责任法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适用基础,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为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补充,侵权责任法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环境侵权的救济体系.

  • 标签: 环境侵权 侵权责任法社会化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侵权责任法的一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侵权责任法的健全和完善被提上日程。需从四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来进行完善,相关条文的修改建议、新型侵权责任的论述及立法建议、具体问题的立法建议是对我国侵权责任法微观上的完善,体系上的修改是对我国侵权责任法宏观上的完善,这样的制度设计会使我国的侵权责任法更加完整。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立法现状 立法建议
  • 简介:环境侵权的最本质特征是间接性,即污染行为先对环境介质进行侵害,进而对他人人身、财产进行侵害。因其间接性的特征,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并不能完整的对环境侵权案件中因果关系予以证明,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分配入手,考虑到环境介质因素对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影响,将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分别分配受害者与环境侵害者,在受害者进行初步证明后,将举证责任倒置于环境侵害者,以实现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

  • 标签: 环境侵权 间接因果关系 推定 环境介质 举证责任倒置
  • 简介:微信作为当下最具特色的自媒体,其微信公众平台以其便捷性和推送消息涉及面的广泛性深受用户喜爱。然而微信公众平台上抄袭现象活跃,未经他人允许的转载行为的大量涌现促使公众重新审视转载行为的合法与否。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就实践中常见的几种转载行为进行分析从而明确各侵权主体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

  • 标签: 微信 公众平台 转载行为 著作权 侵权
  • 简介:欺诈性抚养是一种侵犯人格尊严的民事侵权行为,目前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人们对此类案件如何定性与处理存在争议和分歧。面对日益增多的欺诈性抚养纠纷,我们一方面要从理论上进行研究,包括欺诈性抚养关系特征和性质的认定、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范围和形式等内容,提出对欺诈性抚养进行法律救济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为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欺诈性抚养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在相关立法修订完善之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和侵权损害赔偿说的理论来指导具体案件的审理工作,将案件作为损害赔偿纠纷来处理。当事人如果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则适用《侵权责任法》中侵害一般人格权的有关规定和法理对案件进行审理。

  • 标签: 欺诈性抚养 人格权 侵权责任 赔偿责任
  • 简介:工伤员工的工伤待遇与企业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是企业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所面临的法律难题之一。对于《安全生产法》第53条的理解与应用,涉及到工伤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关系。对此应当以修正的补充模式为理论基础,比较工伤保险补偿和侵权责任赔偿的具体项目,对于工伤保险已经补偿包括的财产损害项目,不论其数额的多少.均只能依工伤保险请求赔偿,不应依侵权责任法再行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在工伤保险补偿之外,受害员工应有权向单位求偿。

  • 标签: 工伤保险 侵权责任 补充模式
  • 简介:内幕交易对内幕交易人、善意同时同向继续交易者、善意同时同向放弃交易者、善意同时反向原交易者、善意同时反向新加入交易者的利益产生了影响。域外国家法律上对不同类型交易者的处理方式和态度,为我国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借鉴。在我国现行的证券法、侵权责任法制度下,对“平等取得资讯原则”进行适当改造是有必要的。内幕交易侵犯之客体为善意同时反向交易者的公平交易权。鉴于举证难题和立法宗旨,在侵权责任损害认定上应当采取推定因果关系说,减轻投资者的举证责任

  • 标签: 内幕交易侵权责任 因果关系 经济学分析 实证分析
  • 简介:对债权请求权的完全满足进行限制是法律社会化的内在要求,如果一味沿用传统的完全赔偿原则,过失侵权人很可能因一次过失而陷入终身贫困,也严重影响了普通民众的行为自由,而债权请求权的适度限制对债权人的影响不大。因此,我们应该立足于法律社会本位观,从社会安全出发,构建对过失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社会安全限制的制度:侵权人过失致使他人减少收入,受害人的损失高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倍的,侵权人可以请求按照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计算。

  • 标签: 过失侵权 损害赔偿 社会安全限制
  • 简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之一。适应其要求,《侵权责任法》在强化保护弱者、关切社会秩序、责任集体化、责任综合化等方面发生了转型。该目的影响了侵权归责,贯穿于责任构成和效果之中。其适宜成为裁判的间接理由,可依之展开目的解释和利益衡量;也容易导致审判不独立、出现裁判错误、说理不充分。

  • 标签: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立法目的 法律转型 适用方法 弊端
  • 简介:我国现行立法对损害赔偿缺少统一的、体系性规定。作为构成赔偿责任的基本要素,损害客体从传统的人身财产、经济利益两分法逐渐走向融合,赔偿主体间的关系除了陌生人与合同相对人外,已经发展出了更多的中间类型,缔约过失责任、纯粹经济损失、违约中的精神损害等问题日益凸显,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呈现出越来越多的交叉地带。鉴此,违约与侵权可整合至不法行为项下,统一由构成要件的符合性、损害范围的确定性、行为主体的可责性三阶层架构来整合成一套损害赔偿责任体系。同时,应将因果关系的适用限缩在责任成立层面,扩张可预见性原则在侵权责任中的应用,另增加损益相抵、与有过失等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必须据此构建统一的、有一定前瞻性的损害赔偿责任体系,以真正解决违约与侵权日益模糊的边界,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权益保护等问题。

  • 标签: 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体系 司法实务 缔约过失责任
  •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2条采取例示性的立法技术规定了该法的保护范围,同时又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但该条并未对较为成熟的权利完全列举,所列举的权利位阶不同、结构失衡,债权是否属于本条所涵盖的民事权益不明,法益所指也有待类型化。在制定民法典时,应修正这些不足。在立法论上,应重视故意与过失的不同,坚持权益区分保护的做法:以类型思维为方法论基础,以权益的性质和价值、过错、行为违法性、损害和因果关系为类型的要素,构建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二元并立、过失侵权五类并存的体系。这样的体系可以消除既有立法的不足,实现对《德国民法典》的取长补短以及侵权法的现代化。

  • 标签: 侵权法 保护范围 类型 法益区分保护
  • 简介: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须对药品缺陷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该规定的立论基础并不妥当,其错误地将医疗机构定为药品销售者,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之"公益性"方向相悖,违背"责任自负"原则。应按医疗机构对药品缺陷之控制力程度,将医疗机构的药品缺陷责任类型化地规定为四种:1.医疗机构对其生产的"医疗机构制剂"承担无过错责任;2.医疗机构对其药品采购、保管等行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3.医疗机构对其诊疗服务过程中的用药行为承担过错责任;4.医疗机构对其不可控的生产者、销售者造成的药品缺陷不承担责任

  • 标签: 医疗机构 药品缺陷 不真正连带责任 公益性 控制力
  • 简介:侵权行为与伤害责任认定是解决学校体育教育的矛盾纠纷,维护体育教育权、财产权和人身权,规范学校体育教育行为,遏制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滑坡和学生体质下降的主要路径。借助文献资料法、个案分析法和逻辑分析法,在分析我国现行学校体育法的构成情况与立法缺陷,阐述学校体育教育中的侵权行为和伤害责任认定的基础上,从健全学校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法律救济保障体系,拓宽学校体育侵权行为与伤害救济路径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学校体育侵权行为与伤害责任法律救济的具体策略。

  • 标签: 学校体育教育 体育法 侵权行为 伤害认定 法律救济
  • 简介:我国未来民法典分则侵权责任编应该增加破坏生态侵权责任的规定。新增的破坏生态侵权责任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在数人环境、生态侵权中,应该扩大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除严格比例因果关系下适用按份责任外,其他数人环境、生态侵权应该适用连带责任。在企业法人等环境、生态侵权案件中,有过错的特定个人与该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环境、生态侵权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保护范围不同,是两种不同的制度,环境、生态侵权责任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应优先受偿。

  • 标签: 破坏生态侵权责任 连带责任 直索责任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 简介: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的传统表达模式主要有抽象概括模式、递进列举模式。动态系统论指引下新型表达模式相较于传统表达模式具有明显优点。《侵权责任法》中对其保护民事权益的立法表达模式应予检讨。在指导思想方面,应该注意协调法益保护和行为自由之间的平衡。在表达模式方面,应该积极借鉴动态系统论指引下的新型表达模式的优点为我所用。在具体实现路径方面,可以在借鉴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以及案例指导制度明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范围。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民事权益范围 表达模式 动态系统论 完善路径
  • 简介:网络转载现象因"信息共享"的正当性而普遍存在,但转载文章因信息不实而导致侵害相对人名誉权的行为也时有发生。业界、学界和司法界目前在应对网络转载承担名誉权侵权责任的认识上存在严重分歧。在网络转载侵害名誉权责任承担上遵循"以处罚为主,适当免责"原则,在网络转载具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必须承担侵权后果,而如果转载网络只是因为过失造成侵权,则应引入"善意原则"免除侵权责任,不能对没有采访权的网站转载求全责备;制度上对转载注意义务的规范也应该提上日程,以司法合理的强制规范形塑业界规范的网络转载行为,预防网络转载出现的名誉权侵权行为。

  • 标签: 网络传播 网络转载 名誉权 新闻侵权
  • 简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管理实践的推进,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传统中奉行的过错责任为主体、公平分担损失为补充的二元归责原则不利于高校全面深入开展体育活动。分担损失规则使无过错的高校承担了本应由国家担负的社会保障义务,其适用有悖于价值上的合理性和规范上的有效性。高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应恪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具体适用中坚持过错认定的客观标准,并正确认识自甘冒险抗辩理由的实质,从而为平衡高校和学生间的利益关系提供准则和依据。

  • 标签: 高校 大学生 体育伤害事故 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