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SARS肆虐期间的板蓝根、白醋,甲流来袭时大蒜,这次轮到碘盐,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散布谣言以牟利的违法行为愈演愈烈。利用网络散布谣言以牟利的行为能否成为一种侵权行为,如果构成则如何对其规制并检讨目前法律规定的漏洞。【关键词】新型网络侵权碘盐防辐射因果关系一、背景资料“日本是大核民族,中国乃是盐荒子孙。横批:有碘意思”。[1]“每月3元钱,晒盐防辐射”。[2]轻信谣言,6天前花高价买下的13000斤食盐,变成了“烫手山芋”。[3]SARS肆虐期间的板蓝根、白醋,甲流来袭时大蒜,这次轮到碘盐。谣言肇事者中,有因利益驱动博取网站点击率的造谣者,更有为推销产品的“企业家”,还有遇到突发情况惊慌失措而“随波逐流”的无知者。笔者在此探讨利用网络散布谣言以牟利的行为能否成为一种侵权行为,如果构成则如何对其规制并检讨目前法律规定的漏洞……
简介:本刊2012年第1期发表了杨立新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之后,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认为这不仅是研究媒体权利保护和媒体责任法律界限的重要成果,而且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创新形式,体例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被誉为中国的侵权责任法重述的内容之一。杨立新教授在继续进行这个课题的研究,力图构建全面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期继续刊登杨立新教授撰写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中国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法律适用指引》,继续推动这个重要的研究工作,并将这一研究成果奉献给各位侵权法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侵权行为形态和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是当今世界侵权法研究的重点问题,是在侵权法研究中最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学者的研究独具特色,并不逊于英美侵权法研究和大陆法系侵权法研究的水平。期待学者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