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 1
环境侵权是指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生环境介质的污染或破坏,并进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虞,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害环境权是指侵害自然人享有的适宜其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的权利,依法应当承担各种法律责任的行为。两者的概念、性质及其救济均不相同。因此,必须建立两个法律体系分别予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