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何谓现代主义?——尽管络绎不绝的著作已经汗牛充栋,但是,各种阐释仍然没有一个尽头。这首先表明了西方文化对于现代主义的久久震惊。现代主义放肆地践踏传统,亵渎经典和大师,并且企图在文化废墟之上重铸一批面目怪异的语言产品。迄今为止,还是有许多人回不过神来:这一只横冲直撞的怪物从哪里跑出来?现代主义起源于什么时候?1880年,1910年,1915年,抑或是1900年①?现代主义的内涵是什么?这种文化类型具有哪些特征?现代主义运动分解为几条线索,如何与现代社会互动?另外,现代主义结束了吗?现代主义是被大众抛弃了,还是意外地成为自己所鄙视的经典?显然,这一批问题极为复杂,视域的转换或者历史资料的积累将不断地修正既有的结论,甚至派生出另一些意想不到的线索.
简介:建立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包括审判对象确定、裁判方法与程序流程设计三个方面。首先,必须明确我国属于规范出发型的民事诉讼。以实定法规范为前提将审判的对象分为诉讼请求、要件事实和证据三个维度。其次,对于诉讼请求的确定,适用处分权主义,由当事人负责具体化。而对于事实与证据等裁判资料,适用辩论主义,由负担主张责任的当事人提出足以产生法律效果的要件事实。最后,设计程序流程必须在口头主义审理方式的基础上实现庭审集中化,同时考虑到庭审兼具口头辩论与证据调查的双重功能,不宜设立独立的争点整理程序,只需对调我国现行庭审的顺序阶段并赋予第一次口头辩论期日'准备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