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庄子》一书,迄今为止,存在着两种主要的研究路径。其一为分段注释,其二为系统的解释。第一种方式主要流行于清代以前,第二种方式主要流行于民国以后。前一种方式往往失于支离,后一种方式则常常失于空疏。《虚已以游世——〈庄子〉哲学研究》一书则力图找到一种居中的路径:其主旨是按照作者自己先行确立的解释框架给予《庄子》一书以一系统的哲学解释,但是同时又力图将这种解释建立在对文本的全面、系统、严谨的解释和分析基础之上。为此,作者采取了一种全新的写作方式,即:打破《庄子》原书的形式,将其中的所有相关的段落重新排列于作者的解释系统中的相关的部分,并在这样的系统中给其以相应的注释和解释。
简介:国内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分析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基本上是相同的概念,分析法学就是哲学中的实证主义思想运用于法学理论的产物。但以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20世纪新分析法学却是建立在与实证主义哲学极为迥异的哲学立场之上。作为一种法哲学流派,新分析法学虽然在法学上主要继承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但无论是作为哈特法律理论之基础的日常语言哲学,还是作为凯尔森纯粹法学之基础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它们在哲学品格上都表现出反对实证主义哲学的特征,特别是反对实证主义哲学所具有的经验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倾向。因此,新分析法学实质上是一种反实证主义的法哲学,法律实证主义与哲学实证主义也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实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