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关于犯罪构成要件,我国刑法学界存在相当大的分歧,目前的观点主要有的四要件、三阶层、两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这几种理论各有优劣。四要件强调主客观相统一,通俗易懂便于初学者学习;三阶层理论坚持层层递进的逻辑顺序判断是否成立犯罪,有利于在程序上保障司法公正,适合审判者使用;两要件在认定犯罪上更为开放,为被告出罪提空了充分的辩护空间,针对不同的情况,不同的人可以选择适用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
简介:摘要: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一如我国刑法所遭受的坎坷命运。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刑法知识苏俄化的背景下,引入苏俄刑法学中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它是在吸收他国犯罪构成学说内容、总结中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德日刑法学中的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越来越多地介绍到我国,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作为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的替代物,更多的受到了我国学者的青睐。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和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不断成为我国刑法学界所争论的热点问题。本文拟在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与三阶层理论体系两者的概念、区别以及在实践运用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