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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犯罪构成的每个要件都具有犯罪的性质,犯罪客体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是立法 者对自己认为是犯罪的现象进行的结构及因素的分解并在刑法规定中体现

  • 标签: 定罪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设 罪犯罪构成
  • 简介:<正>从哲学的角度看,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缺陷就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它一方面把犯罪构成看成是各个要件的简单总和,忽视了各个要件之间的以及各个要件与犯罪构成这个有机整体的内在联系,缺乏整体观念;另一方面,又把它看成是一个不受外界影响的、孤立的、固定不变的模式,忽视犯罪构成与外部客观环境的联系,缺乏全局观念。因此,必须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对它进行改造,以便把它建立在真正的科学

  • 标签: 犯罪构成 社会危害性 哲学思考 犯罪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 简介:本文考察、分析了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轨迹及现状,提出了重构犯罪构成理论及重构这一理论的价值取向问题.作者认为:犯罪构成是指通过对符合刑罚规范设定的典型事实相对应行为的违法判断,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全部依据,它包括典型事实、违法判断、归责理由等三个方面的条件.

  • 标签: 中国 刑法 理论研究 犯罪构成 发展轨迹 价值取向
  • 简介:二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行为事实(生活中之原型即案件),三是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原型与模型的比对工作),既然犯罪构成从诸多危害行为的原型中归纳抽象出的衡量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或模型

  • 标签: 犯罪构成模型
  • 简介:在我国,犯罪构成要件逻辑顺序主要有传统和晚近逻辑顺序。犯罪构成要件逻辑顺序形式上表现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考察先后次序,本质上是犯罪构成要件层次性的表现形式和载体。犯罪构成要件逻辑顺序具有其特殊的理论功能,不同逻辑顺序都有其合理性,与主客观相统一、犯罪构成理论等相契合。此外,可以考虑引入犯罪构成属性来深入分析犯罪构成要件逻辑顺序及其合理设定。

  • 标签: 犯罪构成要件 逻辑顺序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要件层次 犯罪构成属性
  • 简介:犯罪客体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犯罪主体是否犯罪构成要件  对犯罪主体是否应当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有以下两种不同的主张,犯罪主体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

  • 标签: 不宜动摇 体系要素 动摇解析
  • 简介:犯罪构成事实是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后呈现出来的犯罪的行为事实状态,[33]犯罪构成事实在定罪和量刑中,犯罪构成事实 犯罪构成 定罪 量刑

  • 标签: 事实研究 犯罪构成事实
  • 简介:修正的犯罪构成和基本的犯罪构成是一对相应的概念,并且前者早已得到国内刑法理论的普遍认可。本文在摸索修正的犯罪构成的概念形成之后,探讨了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所存在的问题,接着提出未完成形态和共犯形态的犯罪有其完整独立的犯罪构成,最后以修正的犯罪构成不可取为结论.

  • 标签: 犯罪构成 修正 基本
  • 简介:关于犯罪构成要件,我国刑法学界普遍认为,行为构成犯罪,以犯罪构成要件的满足为条件.暨任何行为,凡是符合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就成立,反之亦然.笔者认为,犯罪客体不是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要件;而否定性要件应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因此,所谓犯罪构成就是指依刑法之规定,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条件的总和,而一定的成分以及有序的组合就是犯罪构成要件体系.

  • 标签: 犯罪构成要件 行为构成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法学界 否定性
  • 简介:刑事立法以保护社会利益、维护社会利益为根本目的,从而为刑事司法忠于法律奠定坚实的基础。“国家”根据“出于他法而入于刑法”的原则,通过遴选在刑法中设立一个又一个的犯罪构成,成为犯罪的一种规格或模型。刑事立法对于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价值评价,在完成犯罪构成的设置后,经过刑事司法,就转变为规范评价的产物。

  • 标签: 刑事司法 犯罪构成 刑事立法 立法依据 社会利益 刑法
  • 简介:劫机罪犯罪构成刍议秦鹏,徐淳劫持民用航空器的行为日趋严重地干扰和阻碍着国际民用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劫持航空器不仅是国内法上的一种犯罪行为,而且自六十年代以来便成为国际刑法上的一种国际罪行。如果说在六十年代中期以前,国际社会对劫机事件尚未有足够的警觉,...

  • 标签: 劫持航空器 犯罪行为 危害结果 劫机者 犯罪构成 我国刑法
  • 简介:犯罪构成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犯罪行为.共同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在犯罪构成上具有自己的特性,表现为修正的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理论只有以犯罪构成理论为基础,以共同犯罪的修正的犯罪构成,来认识和理解共同犯罪,才能为共犯的定罪量刑提供科学根据.

  • 标签: 共同犯罪 犯罪构成
  • 简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所具有的是否就是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一直是中国刑法学中存在争议的问题。立于刑事责任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犯罪形态与犯罪成立的关系以及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的社会危害性或法益侵害性,则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狭义)共犯形态所具有的仍是完整的犯罪构成。进而,犯罪构成犯罪形态的关系便可得到进一步的揭示:犯罪构成犯罪形态的"筋骨",而犯罪形态则是犯罪构成的"载体"。至于特殊犯罪形态的构成条件问题,似可形成其他具有针对性的刑法学概念。

  • 标签: 修正的构成要件 修正的犯罪构成 犯罪未完成形态 共犯形态
  • 简介:即认为犯罪构成要件只包括犯罪的客观要件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两大要件,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将犯罪构成 的四大要件之间的顺序排列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三)关于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  传统犯罪构成理论认为

  • 标签: 批判重构 犯罪构成理论 理论批判
  • 简介:即认为犯罪构成要件只包括犯罪的客观要件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两大要件,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将犯罪构成 的四大要件之间的顺序排列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三)关于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  传统犯罪构成理论认为

  • 标签: 批判重构 犯罪构成理论 理论批判
  • 简介:犯罪构成作为认定犯罪的基本模型,刑法理论界对其构成体系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对各个体系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进行辨析的基础上,三阶层体系由于其构建的科学性和全面性相较于其他犯罪构成体系具有优越性,应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予以适用。同时,在适用过程中应遵循客观判断优先于主观判断,形式判断优先于实质判断的基本原则。

  • 标签: 并列式递进式二分式 三阶层 基本原则
  • 简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和理论界,将罪与非罪界定一般标准的犯罪构成从目前平面型、闭合式结构转化为层层推进构造的做法是可取的,但在具体架构上将违法性评价和有责性评价各自作为独立的一层又过于激进,不太容易被接受。恰当的做法是对犯罪构成四方面要件的有机结合这一通说观点予以肯定,同时对其进行新的解读。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肯定其是符合四个方面要件的前提下,再进入四要件结合是否具有“有机性”的判断阶层。期待可能性和社会的相当性就是“有机性”判断的具体标准,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和具有社会的相当性就否定了四方面要件结合的“有机性”,进而否定了犯罪;如果具有期待可能性且不具有社会的相当性,当然可以肯定“有机性”的存在,进而肯定犯罪的成立。那么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行为是四个要件结合的行为,但是经过“有机性阶层”的判断,因为其是社会相当的行为,不具有“有机性”,因而它不符合犯罪构成,进而阻却犯罪

  • 标签: 犯罪构成 有机性 期待可能性 社会的相当性 排除犯罪性事由
  • 简介:如果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我们可以认为刑讯逼供罪只存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的,二、刑讯逼供罪的侵害对象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

  • 标签: 刑讯逼供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新论
  • 简介:构成要件与犯罪形态的关系等问题,构成要件的标准只能是成为某种犯罪的法律规定的那些事实特征,构成要件仅指刑法分则条文上规定的各种犯罪的特别构成要件

  • 标签: 再探讨 犯罪构成问题 问题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