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软法的兴起:社会治理规范多元化软法(soft-law)的概念来源于西方,是一个与硬法(hard-law)相对称的概念,主要适用于国际法范畴,指称“非条约”协议。①学术界对软法尚未形成确切、统一、权威的定义。针对条约(treaty)、公约(convention)、协议书(protoc01)、声明(statement)、宣言(declaration)等多种形态的国际法规范,有些国际法学者按照规范效力标准,将其中某些规范称作硬法,它们通过详细的法规条文明确地规定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与责任,授予权威机构以规范解释权,并督促这些义务与责任的履行。
简介:通过对软法国内化演变的追溯可以发现,软法理论的特点在于强调软法的实效性。软法论者以能否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一标准将扩展后的法范畴划分为软法和硬法,其实质是从保证法实效实现的要素角度对法进行的一种新的划分。但这种划分造成了保证法实效实现中的二要素——认同与强制的机械分离,特别是在软法的触角从社会法领域延伸至国家法并导致国家法领域“一分为二”之后,更引发了软法理论与既有的国家法理论之间的冲突。在目前我国法治环境质量不够好的情况下,不适当地提倡软法对我国法治进步容易产生始料未及的负面影响。如何真正推进法治,包括真正实现“软法之治”,是目前软法研究首先绕不过去的重要问题。
简介:区域文化软实力是软实力和国家文化软实力延伸概念,它在区域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以无形和有形的态势,成为推动区域文化创新发展的持续动力,成为促进区域乃至国家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的的重要源泉和推动力量。区域文化软实力构成要素与国家文化软实力、区域软实力、企业等文化软实力的要素构成既相互关联又有所区别,形成一个多层次的有机整体,其构成要素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地域文化资源、文化精品、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发展环境、文化衍生要素等。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愿景目标有引导价值认同、呈现地域文化魅力、扩大中华文化的世界影响力、塑造区域和国家形象、增强区域和国家的综合实力等。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的发展路径包括提升文化感召力、提升文化创新力、提升文化传承力、提升文化服务力、提升文化传播力、提升文化推动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