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如果说每一行业在自己日积月累的实践中,都会逐渐成自己所特有的行业用语的话,那么做为“传道、受业、解惑”的教师,毫无疑问同样有自己的行业用语——教学语言。所谓教学语言,是指在教学领域里经过长期使用、发展而逐渐形成的教学用语。它有自己的特点、使用原则、表述方式和风格特征,是社会语言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教学领域所涉及的面极为广泛,以及各教学环节又极为复杂,必然使得教学语言呈现出复杂性和综合性。教学语言包括书面语言与口头语言,它是有声语言和无声语言的高度结合。在此,本文仅就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使用的语言,谈谈自己肤浅的看法。
简介:【摘要】中职法律课不同其他文化学科,知识传授与技能训练相结合是它的一个突出特点。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新知识、新技能,还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品质和实践能力。【关键词】中职法律课堂教学模式互动式教学在传统的中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中,长期以来主要以教师讲解为主,由于法学理论较为抽象,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之中职教学对象总体文化基础较差,因而传统的教学方法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由此要求我们的教学也要做出相应变化,老师要求“教以致用”,学生要做到“学以致用”,这样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下面就笔者尝试的互动教学模式谈谈新形式下的中职法律课堂教学的几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