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关于国家间战争(或非战争)原因的一般研究中,有两项最重要的论断,即领土争端的重要性以及政权类型的重要意义。前者在文章中的术语表述为"领土和平"假设;后者在一般文献中经常归纳为"民主和平"论题。作者致力于探讨的主要问题是:彼此有过战争历史的国家之间建立"实质和平",是否以上述两项议题的解决为前提条件。相关结论将用于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西欧经验,其后将联系当今东亚形势展开分析。同样,文章还指出其中存在的、具有关键意义的不同之处。其中,东亚区域在向更持久的积极状态迈进时,必须考虑领土主权议题具有的特殊含义,后者构成"实质和平"的关键要素。此时,对于"现实政治"的关注也将加入相关国家的考量与平衡过程之中。
简介:2013年1月菲律宾将与中国的南海争端问题提交国际仲裁,国际社会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第九条设立的仲裁庭,在中国缺席的情况下,正在进行缺席裁判,但还需确认仲裁法院对该案是否拥有管辖权,以及菲律宾的仲裁条件是否充分。本文将以仲裁法院的管辖权和菲律宾的诉讼条件为中心,对诉讼法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拟阐释中菲南海仲裁对整个南海争端的司法解决和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中的强制性解决争端机制所具有的意义。
简介: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很大差别,检察机关选择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需要综合考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犯罪嫌疑人所处的环境。同等情况下,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还是相对不起诉,应当从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殊保护出发。附条件不起诉所附条件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既要有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设定的必要条件,也要有适合个案的选择性条件。刑事诉讼中,要平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利益的保护,建议对被害人刑事自诉权的行使进行一定的限制,而不是取消。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其在考察期内违规行为的后果承担及公安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处理需要相关规定予以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