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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今时代,传播技术日益发达、信息海量爆炸。在这样的传播语境下,人自身与自身的对话机会减少,传播的表层化、格式化、盲从化倾向加强,自我理解能力削弱,“糈心比心、换位思考”地理解他人的能力与动力也随之削弱,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族群与族群之间的隔膜加大,社会共识更难形成,社会风险加剧。传播技术的发展和成员流动性的增加,使组织的核心信息、机密信息和核心竞争力,都极易流失,组织的稳定性遭遇严重危机。未来的人类社会,一切大组织、巨型组织也许都将遭遇因为传播而产生的“维稳”难题。

  • 标签: 传播 传播技术 传播形态 社会风险
  • 简介:有的人认为,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它基于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因此,反映自然规律的科学理论包括于一般生产力的范畴内。有的同志不回意这种意见,认为意识形态的科学理论,在它没

  • 标签: 不应包括 包括生产力 应不应
  • 简介:在当代,意识形态更多的是通过消费生活、娱乐等途径传播,使人们在无意识中接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因此意识形态作用方式更具隐蔽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方式和途径。

  • 标签: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 传播方式 李海 消费生活 无意识 隐蔽性
  • 简介:本刊2012年第1期发表了杨立新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媒体侵权责任案件法律适用指引》之后,在学界引起广泛关注,认为这不仅是研究媒体权利保护和媒体责任法律界限的重要成果,而且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创新形式,体例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多彩、切合实际,被誉为中国的侵权责任法重述的内容之一。杨立新教授在继续进行这个课题的研究,力图构建全面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将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期继续刊登杨立新教授撰写的中国侵权责任法重述之《中国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法律适用指引》,继续推动这个重要的研究工作,并将这一研究成果奉献给各位侵权法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侵权行为形态和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是当今世界侵权法研究的重点问题,是在侵权法研究中最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学者的研究独具特色,并不逊于英美侵权法研究和大陆法系侵权法研究的水平。期待学者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

  • 标签: 侵权责任形态 侵权责任法 中国媒体 侵权行为 法律适用 重述
  • 简介: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在管理领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都促使我们对管理过程进行思考。本文正是从意识形态的涵义入手,分析了意识形态的管理化的涵义及其功能与表现,管理的意识形态化的表现及其原因分析,最后谈及如何在意识形态管理化过程中淡化管理的意识形态化。

  • 标签: 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的管理化 管理的意识形态化
  • 简介:鼓吹意识形态多元化的现代西方社会在对外政策上出现了意识形态化倾向,他们试图将自己的意识形态统治体系推向世界。冷战结束后的国际冲突一方面带有“雅尔塔协议”势力范围划分的影响痕迹,另一方面带有更加严肃的意识形态基础,即意识形态统治,亲西方的民主势力得到实际的援助和舆论的支持。现代西方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变成了关于人权、民主、市场经济、普世价值等神圣概念的世俗化的宗教,并试图冒充为科学的和普遍的体系,在本质上呈现出意识形态一元化趋势。他们依靠主体的自信和社会对意识形态公理的接受确保了这种意识形态体系的全面统治,认为西方政治制度是最先进的,能保障全体民众享有最高水平的自由、福利和参与政治的权利,自信所有国家迟早都会采取这种制度,西方应该帮助他们,并同反民主的势力作斗争。

  • 标签: 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化 意识形态统治 全球化 信息化
  • 简介:如今的互联网早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战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同时加重了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隐患。青少年作为网络使用的主要群体,也已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群体,而高校则自然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主阵地。鉴于当前形势,构建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体系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历史必然。

  • 标签: 互联网 高校 意识形态安全 教育体系 95后群体 大数据
  • 简介:<正>北京市社科院马仲良著义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劳动资料的发展为主要标志,把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手工工具阶段、机器阶段和自动控制阶段。与此相适应,出现三种经济形态: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计划产品经济;三种社会形态:以人的依赖(通过人身依附)关系为基础的最初社会形态(或称前现代社会、传统社会),以物为依赖(通过商品交换)关系为基础的当前社

  • 标签: 五种社会形态 三个阶段 社会主义道路 马克思 后现代社会 物质生产力
  • 简介:《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蕴含着丰富的意识形态思想。这些思想本质上是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高度对意识形态问题的科学考察。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颠倒性和虚假性,揭示了其与德国社会矛盾和阶级关系的本质联系。以此为逻辑前提,立足于唯物史观,马克思恩格斯对一系列重要问题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这些问题包括:意识形态的根源、本质及其生产机制,以及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建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些问题一一给予了历史唯物主义解答,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的确立奠定了重要的原理基础。不仅如此,浸透其中的唯物史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解决意识形态问题而言,仍然有着重要的时代价值。

  • 标签: 《德意志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 唯物史观 精神生产
  • 简介:身处经济社会的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与一些似懂非懂的经济概念碰面,了解清楚这些词汇的准确内含,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益处。银行准备金率日前,央行在连续数次上调银行准备金率后,下调了银行准备金率。这一措施意味着什么呢?存款准备金,也称法定存款准备金或存储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

  • 标签: 应懂 应知应 懂经济
  • 简介:危险犯既遂标准的确定是危险犯停止形态研究的核心.从危险犯的构成特征看,危险犯的既遂是指当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一定的抽象危险后,行为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消除这种危险状态,以致使该危险状态脱离行为人自力控制而使受保护法益产生具体危险的犯罪停止形态.以此为基础,对有关危险犯未遂的一些问题和危险犯中止的认定标准应作新的阐释.

  • 标签: 危险犯 停止形态 既遂 未遂 中止
  • 简介:企业形态法定不应被理解为立法设定的企业形态标准应当是严格而封闭的。法定企业形态来源于对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企业形态的抽象概括。企业形态法定为法律对现实中不同形态企业的规范提供了一个关于企业形态的典型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具有开放性,以适应现实中众多不同形态企业的良性发展需求和众多不同投资者合理的现实需要,从而鼓励投资。同时,立法重视建构企业类型,以弥补作为概念的企业典型因具有抽象概括的性质而存在的不足。当现实中的某种企业形态有单独立法需要时,应该及时立法以创造新的法定企业形态。目前,我国以责任和组织化程度为标准划分的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企业形态立法过于概念化和封闭化,而适应不同合作社形态的合作社法律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这些问题均亟待解决。

  • 标签: 企业形态 法定主义 类型化 开放性立法
  • 简介:法律主体包含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责任主体三种形态。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中,权利主体的权能并不一致;而就义务主体而言,既存在因法定义务而形成的主体样态,也包括因约定义务、道德义务而作为法律主体的情形。对于责任主体来说,“违法”、“风险”以及“关系”.都可能使一个社会成员作为法律上的责任主体而存在。

  • 标签: 法律主体 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责任主体
  • 简介: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过,意识形态本质上“没有自己的历史”,这是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说的,意识形态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它依赖于社会存在。“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社会现实决定着意识形态的产生,决定着意识形态的性质。决定着意识形态的变革。但是,意识形态也并非一直处于被动,它具有相对独立性:意识形态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并维护统治阶级的州益;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不完全同步性;意识形态具有历史继承性。

  • 标签: 马克思 恩格斯 意识形态 社会存在
  • 简介:意识形态力量的存在状态及作用状况与统治阶级的思想意志有关,它通过政治动员、话语叙事和理论灌输标注自身的存在空间,具有明显的边界特征。尽管它有时给人以乌托邦式的虚假感觉,但在社会生活中却是激发人们行为的持久动力。意识形态力量受到物质基础的影响,其意向性和导向性源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取向和价值关怀。现代国家几乎所有的政治层面都涂上了意识形态内容,它总是希望在引领社会思潮中走向“独占”和“一统”。共产党人的意识形态建设使命不仅在于理论宣传,更在于把它付诸社会实践,并通过这样的努力不断提升社会主体的文化自信和创造能力。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意识形态 力量 文化自信
  • 简介:1.皇城脚下的“巨贪”——陈希同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占为已有,价值555956.2元。指使、纵容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修建两座豪华别墅,耗资3521万元。与情妇在别墅吃住享乐,挥霍公款345万元。陈希同被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 标签: 腐败分子 中央政治局委员 形态 玩忽职守罪 市委书记 对外交往
  • 简介:任何故意犯罪案件,都是犯罪分子创作的一部“作品”。正象所有的作家或者画家,一旦要遣词造句或挥毫泼墨,其作品都会反过来以词章或线条反映出一定的思想倾向即主题一样,犯罪分子在进行所有故意犯罪的时候,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时、空等要素,也一定要反过来以特定的联系和组织形式,反映其犯罪动机。我们把这种按一定方式联系或组织起来,具有显示行为人犯罪动机功能的、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要素的复合体,称为

  • 标签: 犯罪动机 行为人 被害人 犯罪结果 有关要素 故意犯罪
  • 简介:而间接故意行为人基于对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不特定认识,放任行为危害结果发生为间接故意,而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只能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的

  • 标签: 故意犯罪形态
  • 简介:本文从目的犯的未完成形态(包括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与完成形态(既遂犯)、目的犯形态、目的犯的罪数形态(包括继续犯、转化犯)等三个方面对目的犯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标签: 目的犯 继续犯 犯罪形态 共同犯罪形态 转化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