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利用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京都议定书》的一个有益创举。本文分析了碳排放交易的基本原理,介绍了国际上碳排放交易的实践并进行了评价,对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提出了建议。
简介: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面临巨大的减排挑战,同时也面临碳市场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顺应节能减排领域对碳交易市场化的法律需求,发挥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创建、交易规则形成、市场规模扩张、交易平台构建、交易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制度优势,是当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的基本途径。同时也是充分利用我国巨大的减排潜力所形成的交易影响力,在国际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发挥我国在低碳发展中"后发优势"的重要保障。因此,探讨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化进程中对碳交易市场创造、交易技术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交易平台、碳权保护等市场化环节中的基础性促导和保障作用,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简介:【摘要】2005年12月,我国废止实行了48年之久的《农业税条例》,并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由此,中国进入了无农业税的“后农业税时代”。然而,仅仅取消农业税并不能使所有的“三农”问题迎刃而解。“后农业税时代”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在借鉴国外农业税制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笔者指出了今后在设计中国农业税收制度时应综合考虑的几个方面。【关键词】后农业税时代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减轻农民负担税收政策是一个国家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加政府财政支出的可用资源。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税收也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农业税收政策的合理运用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形成农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及农业税征收的良性循环。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地区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甚至被誉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的“第三次革命”。自1999年国务院在安徽全省和部分省份的一些地区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到2003年全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达20多个,到2004年各省份都进行了农村税费的改革,其中吉林、黑龙江两省实现了全省免征农业税,上海、北京、天津、浙江、福建、西藏6省份和其他省份的274个县(市)也自主免征或基本免征了农业税。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废止实行了48年之久的《农业税条例》,并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由此,中国进入了无农业税的“后农业税时代”。
简介:因为缺乏有关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法律地位的法律规定,现阶段第三方交易平台活动中的纠纷丛生,各主体的合法权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威胁。为了推动今后第三方交易平台这一重要电子商务形式的长期、健康发展,通过探讨各项理论争鸣并比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做法,一个合理的方案应当是确立第三方交易平台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并结合其自身网络化等特点以及电子商务具体实践情况,设计相应的法律规则。
简介:交易费用理论具有强大的解释力,但是当前的研究忽略了其对司法裁判的作用。笔者认为,交易费用范式在司法裁判中有助于法官更好地进行法律解释和价值判断,在疑难案件中选择更好的裁判规则。本文通过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例示,对如何在司法裁判中运用交易费用范式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笔者的观点是,在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案件中,法院需要审查困难是否构成及其严重程度如何,但是仅从法教义学的视角难以得到明确的指引,结合交易费用理论,可以认为司法解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强制内部组织成本过高以至于失去效率优势的企业退出市场,依此,效率优势的丧失也就成为法官在案件中应当着重考察的因素。由于目前我国解散之诉的判例仍然较少,司法经验尚未完善,进一步的研究仍有待交易成本的细化分析以及未来更多判例的检验,然而本文作为一个研究的开端,主要创新在于提出了交易费用范式的实务意义,这对于我国公司法解释的研究是必要和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