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监督权的重新配置,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得以在此过程中产生。此次修宪为之作了颇多的宪法设计,尤其是对监察机关作为国家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进行了规定。据此规定,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是“产生、负责和监督”的关系,与司法机关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与行政机关则为“不受干涉,且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上下级监察机关间则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运行需以宪法为遵循,同时,对宪法上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定位和性质的考察,也需通过上述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讨论来展开,并需注重机构设置与权力运行的实际轨迹。
简介:《中国大通史》在内容方面有这样一些新特点。第一,在历史分期问题上避免以具体事件为标志截然断限,除了史前文化外,特别强调周秦之际、唐宋之际、明清之际以及20世纪上半叶这样几个重大的变化时期,以社会经济结构的整体变化为标准,以宗家结构的农耕生产方式为主要线索来判断不同阶段的社会性质,注意不同经济文化类型、宗家结构的农耕生产方式之不同表现形式的共存。第二,在充分认识到暴力革命的重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革命前的长期积累过程,强调量变现象在历史上的作用,注意历史变化在革命前的积累和在革命后的长期延续。同时并不避讳暴力活动的某些负面效果。第三,在涉及中央政权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以及关于后者的方方面面时,应把它们放在与汉人地方政权同样的地位上,作为一个共存的区域或并《中国大通史》体例结构的创新立的政权来混同撰写,以凸显它们的独特性。第四,在社会阶级结构方面,除了两大对抗阶级以外,对各种在历史上起过重大作用的社会集团,诸如职业集团、性别集团等也给予重视,重视跨集团的空间组织,比如家庭、家族、社区,注意它们的层间流动和空间流动;与此同样的是,经济方面的部门经济和区域经济,文化方面的传承与传播等。第五,对包括衣食住行、习俗风尚、闲暇娱乐等在内的社会生活施以较多笔墨,在论述精英的思想文化成就的同时,特别注意民间文化和社会思潮。简言之,从纵的方面来看,对以往习用的社会形态划分方式加以变化;从横的方面来看,对以往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分块进行调整。
简介:为了改变股权利益原本合为一体且由股东单独享有的模式,特定主体可通过一定方式重新安排同一股权当中不同利益的归属。这一过程需要解构股权的利益结构。依据利益的内容可将股权利益分为人身利益与财产利益,但分离不只是实现两者的区隔,不同利益之间还可能重新组合,从而呈现分离的不同样态。分离可通过意定或法定两种形式实现,也可根据是由当事人主动进行还是由法律主导分为主动分离与法理分离两类。股权利益分离是公司法上分离理论的又一关键呈现。坚持股权利益的可分离性,可使得诸多在表面上看来并不存在关联的公司法问题统合于一个理论框架之中,并有助于理解股权及公司的本质。
简介: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关系密切,本文以中国经济增长及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变动的经验事实为研究对象,采用1953—2017年数据,运用VAR模型、C-D生产函数等对三者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分析发现,中国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变动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因果关系;新中国成立至今第二产业在经济增长中起着主要的拉动作用,第三产业作用快速增强,第一产业平稳下降,符合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演进的一般规律。产业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是长期的、持久的,而就业结构变动可以增加就业和提高劳动效率,但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显著。适应新时代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目标和"高质量"增长的需要,今后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第三次产业发展,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结构升级等问题。
简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各项任务,发挥党建高端智库作用,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审判流程信息网上公开的经验基础上,制定颁布了规范该制度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对于国家、社会公众、当事人和法院具有不同的功能,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可以强化效率价值和参与价值。相关司法解释为了实现上述功能,在制度结构上实现了公开对象的二元化,公开平台的统一化和公开内容的实质化。这项崭新的制度具有十分光明的适用前景,但在审判流程标准化、网上公开的业务流程、当事人异议机制等具体的制度建设上也不乏进步空间。通过地方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的理解、支持,当能形成积聚中国司法智慧的东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