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性法律实践;正是基于对法律宗教性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性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
简介:国家安全是政治学研究的学科热点之一,而社稷安全是国家传统安全观研究中的一环。从学理上看,社稷安全曾历经多次威胁,包括王权统治的制度性威胁“谋大逆”与“谋反”,内部威胁“寇贼”与外部威胁“外敌”等多重问题。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稷安全观,也具有双重性、内向性和多元平衡性的特点。第一是强调文化与武力的同等重要。传统社稷安全观对文化安全观非常重视。从内外两个方面上看,一方面在家国同构的基础上大力维护儒家的伦理观念,另一方面是以文明传播的形式构建在地缘政治中的身份认同,从而确立整体的和谐共处前景。第二是强调政治管理的作用,即在国家安全因素中凸显内因高于外因的特点。决定国力的根本在于内部的稳定,而王朝的职责在于维持经济生产的有序和政治管理的清明。基于这一条件,传统社稷安全观呈现出很强的内向性和保守性,同时对外部武力进犯非常敏感。第三是追求以“分封制”为核心的异质文明间非暴力统一的共处关系。在一个文明圈内有共同的政治偶像——孔子,共同的政治标准——“儒家”和共同的政治理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