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是一个生产力水平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以现有的东、中、西三大地带的比较来看,中西部地区的国土面积占全国的86%,人口占59.41%,而1999年东、中、西部人均GDP的比例为1:0.472:0.372。这种不平衡已经影响到全国整体经济效益提高,加剧了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的失衡,甚至危及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据报道,我国的收入分配差异拉大,用来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进入国际警戒线。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主要是改革开放后高收入人群迅速增多,以及经济转型期低收入弱势群体的范围有所扩大。由引可以看出地区差异的严重程度。然而不可否认,造成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因素很多,限于篇幅不可能一一加以阐述,本文只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进行分析。
简介: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人口增长率早在五十年代,我国就曾提出要建立节制生育机构。但由于当时原苏联人口理论对我国影响很大,加之受“人多是好事”观点的影响,对人口发展未能有效控制,相反还对多子女家庭给予了多方面的照顾,使得我国人口增长较快。从1949年到1973年,我国人口增加了3.5亿,年均增长21%。1973年末,我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晚、稀、少”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为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作用。从1974年开始,人口年环比增长率降到2%以下,1980年降至1.19%。由于五十年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在八十年代进入婚育期.1980年以后的人口增长率又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