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大学管理和发展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大学校长的选拨是至关重要的。我国公立大学的校长主要是由上级任命产生的。这种以上级任命为主的大学校长选拔机制会出现以下种种弊端首先是过分强调人选的知识化,诸如学历,职称等,忽略了其内在素质的考察;其次是忽略大学的教育特性,把大学等同于行政机关,行政级别成为选拔校长的主要依据,忽略了有关人选的教育理念;第三是在任命校长时,忽视了不同类型大学的具体需求,指定的校长人选并不能带领大学实现更好的发展。本文对大学校长的选拨方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认为从“任命”走向“公开选拨”才是建立合理的大学校长选拨机制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