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前言国际上通行质量保证制度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在工业界,自1987年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质量标准ISO9000系列得到广泛的采用。在核能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安全标准(NUSS)质量保证法规(50-C-QA)和导则(50-SG-QA)也得到发展核能国家广泛的采用或认可。现行质量保证制度的推行,无疑对产品(核能)质量的保证和促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西方国家,中国、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也提供了明证。但是,这种制度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的倾向,一些企业(单位)不是把QA用作保证质量的有效工具,而是把它当作应付监督管理的官样文章;不是着重追求产品的质量,而是致力追求资格证书,用作企业竞争的手段。其结果是质保增大了产品的费用。而对质量的作用却不大。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变革也就是必然的趋势了。1990午3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召开了“质量大纲有效性衡量”讨论会,对观行制度提出了近百个问题,并建议对IAEA在1989年刚修改
简介:核行业标准《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导则》首次系统、全面地规范了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程序,为保证标准的编制质量,2010年5月20日至25日,《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导则》专家研讨会在四川成都召开。《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导则》共分为12个部分:———第1部分:安全生产检查基本程序;———第2部分:综合安全管理检查;———第3部分:铀地质矿冶安全生产检查;———第4部分:核燃料安全生产检查;———第5部分:核电厂安全生产检查;———第6部分:研究堆和临界装置安全生产检查;———第7部分:核燃料后处理厂安全生产检查;———第8部分: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安全生产检查;———第9部分:核技术应用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