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水土流失既是一种非点源污染形式,同时又是其他非点源污染物流失的载体。本文以大亚湾流域为例,利用数字高程模型(DEM)获取基础资料,通过类比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而获得的输出系数模型参数,采用输出系数模型法估算水土流失型非点源污染负荷,探讨快速评估大尺度水土流失型非点源污染负荷的方法。
简介:森林是水源涵养功能的基础和载体,青海省北川河流域森林覆盖较好,但当前流域内林地的水源涵养情况尚不清楚。本研究选取青海云杉、白桦、华北落叶松、沙棘和青杨这5种在流域内典型树种,对林冠层、枯落物层和土壤层的10个与水源涵养功能密切相关的指标进行流域森林水源涵养分析评价,同时采用层次分析法获得各林种和各指标的权重。结果显示:在林冠层的比较中,青海云杉和白桦的水源涵养能力最佳,华北落叶松次之,沙棘和青杨居末;但在枯落物层的比较中,华北落叶松、白桦和青海云杉的水源涵养能力较好,青杨居中,沙棘表现最差;而在土壤层的比较中,青海云杉和白桦同样水源涵养能力较好,沙棘居中,青杨和华北落叶松较弱。同时,在利用层次分析法检验得到:青海云杉权重最髙,达到25%c,另外土壤层的水源涵养能力占林冠、枯落物和土壤这3层比重最大,为70.51%。综合林冠、枯落物、土壤和层次分析比较结果,当前水源涵养能力排序为:青海云杉林地>白桦林地>华北落叶松林地>沙棘林地>青杨林地。这一结果为进一步讨论流域内植被景观格局和空间优化配置提供了参考和理论依据。
简介:2009年6月于北京鹫峰国家森林公园,采用PSYPRO露点水势仪连续4个月测定分析了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地区主要造林树种叶水势与其他因素(肥料、树种、喷施浓度、土壤含水量等)之间的影响作用。本试验以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中主要采用的生态经济型树种山杏(Prunussibirica)、杨树(Populus)、核桃(Juglansregia)为研究对象,以自制的抗蒸腾叶面肥、市场上已推广施用的叶面肥以及清水对照为主要依据,运用正交试验探讨自制肥料在提高植物叶水势值方面的效果,比较各树种在不同土壤含水量和喷施浓度处理下叶水势的日变化进程趋势和波幅。研究结果表明:清水处理条件下山杏和杨树叶水势全天波幅能维持在较低的范围内(分别为1.12Mpa和1.19Mpa),有高水势延迟脱水的抗旱机理表现,而核桃在清水处理条件下的叶水势日波动幅度最大,全天波幅高达1.59Mpa,显示出低水势忍耐脱水的耐旱机理,即其叶组织抗脱水能力较强。最终研究结果证明山杏或核桃、自制叶面肥A、稀释800~1200倍、土壤含水量为12%~22%时对提高植物叶水势值效果最为明显。
简介:为探讨刺槐生长对当地地带性植被生长的影响,2006年8—9月对位于黄土高原森林草原区安塞县纸坊沟流域不同林龄的刺槐林下植被进行群落调查,分析林下植被的物种组成、水分生态型和生活型谱特征。刺槐林下植被的演替具有与撂荒地自然演替类似的进程,与撂荒演替不同的是,阳生性的白羊草在刺槐林下始终未形成优势种群。尽管刺槐生长过度消耗土壤水分,土壤旱化趋势明显,植被却由旱生型向中生型转变,从物种组成的角度看并没有明显的旱生倾向。随着刺槐林龄的增加,林下植被逐渐形成2个明显的层片,即以多年生半灌木蒿类为主的地上芽植物层片和以多年生丛生性禾草为主的地面芽植物层片。结果表明,刺槐的生长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林下植被的自然演替进程,选择刺槐作为本区域植被恢复的先锋树种是可行的。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特别是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引起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社会对河长管理体制改革充满了期待。福建省于2017年2月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省、市、县、乡四级设置河长办公室,走在全国前列。小流域作为一个基本的自然地理单元,对河流水系生态环境建设具有"源头一公里"的重要意义,小流域清,则江河清。本文以小流域为单元,探讨适应河长制管理体制的福建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途径与对策,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简介:流域的概念在泰国沿用已久.之所以这么普及,是由于河流自上游地区流往下游地区这一概念容易被人理解接受.与小流域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水资源利用及其有效性,环境退化问题等.针对现在的工作举几个例子.上下游冲突是个全球性的问题,其中水资源利用是个主要问题,还包括因为杀虫剂和其他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等.滥用土地,特别是在坡地上的过度开发,可能会导致洪灾和山崩.在某些矿区,某些重金属,诸如铅等,对人体健康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有些情况无法解决,而人们却无法从其他地区获得帮助.令人高兴的是,在拯救河流方面已经出现了很好的合作范例,如ThaChin地区的做法,就可以作为其他类似个案的范例.即使只有部分河流由于当地或周边地区的人为活动而造成污染,这些污染物最终也会流入大海.因此为环境法庭各案处理而成立环境争议仲裁中心以及绿席,被视为泰国环境界一个良好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