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时期以来,在西方艺术思潮的冲击下,中国自身的艺术理论体系在概念范畴、表达方法、话语规则等方面受到了十分严峻的挑战。随着中西文化艺术交流的日趋频繁,无论是在艺术学的基础理论层面,还是艺术批评层面,我们总是喜欢参照、模仿、照搬西方的艺术理论,甚至常常运用结构主义、符号学、现象学、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后现代主义等艺术理论与西方进行对话。这样的对话不但不公平,而且还会致使我们自身的艺术理论处于一种被冷落、被压制的境地,失去发声的平台,患上所谓的“失语症”。当然,我们不反对学习、借鉴、吸收西方经典的艺术理论,但我们强调中国艺术理论的建构应该以中国的艺术实践为主体,应该继承和发扬具有中国文化精神的传统艺术理论。因为任何国家、民族的艺术题材、艺术表现形式、艺术理论等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历史继承性,然后才是创新性。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里,“生为万物之性,生也为艺术之性”①。艺术是人的艺术,表现的是人对宇宙的认知、感觉和体悟,所以表现生命不仅是中国艺术创作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中国艺术理论建构的最高准则。考察“虚静”、“气韵”、“空灵”等传统艺术理论的发展脉络,它们或多或少都曾受到过儒、道、释三家生命哲学思想的影响,并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理论体系和阐释价值。
简介:学界一直普遍认为。以利玛窦为代表的晚明耶稣会士在中国推行的是“适应”政策。走的是“补儒易佛”的道路。然而,如果以韦努蒂异化翻译理论为视角,我们会发现《天主实义》中对《圣经》中的名词“Deus”(God)与动词“diligere”(tolove)的翻译实为“异化翻译”。即以天主教为本位,以古儒的概念翻译和阐释天主教的词汇,这与译入语晚明社会的主流儒家形成了“对抗”。用“上帝”或“天”翻译“Deus”势必会“颠覆”晚明的“天子”政治理念,因为人人都是由“上帝”或“天”创造的.所以人人生而平等,这样“忠”就失去了合法性;用“爱”(diligere)等同于儒家的“仁”,势必使人们舍“孝敬父母”而取“爱天主”.这样儒家的“孝”也就从根本上被“颠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