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历届亚运会举办国的所得金牌数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数理统计法,对亚运会举办国的得金优势进行了量化,对亚运会与奥运会举办国的得金优势进行了比较,并对广州亚运会我国军团的得金优势及得金数进行估计,旨在全面了解亚运会举办国得金优势的规律与特点,为2008年后我国首次举办和参加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备战和目标定位提供参考资料。结论:1)亚运会举办国在举办当届的得金实力远远高于非举办届;2)亚运会举办国优势依届而变化;3)举办国得金优势与举办国的实力呈反变关系,实力弱得金优势大,反之亦然,亚运会第一集团举办国的得金优势远远低于第二集团。4)亚运会举办国得金优势和同时期奥运会举办国得金优势没有明显差异。5)2010年广州亚运会我国军团的得金优势将为0,3693左右,得金数将为220枚左右。
简介:目的:探讨领悟社会支持在大学生体能缺陷感与运动自信的中介作用,通过改善大学生体能缺陷感和领悟社会支持水平,提高大学生运动自信,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的运动行为,达到健身、健心的目的。方法:选用“缺陷感量表”、“领悟社会支持量表”以及“运动自信量表”对295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1)大学生体能缺陷感与运动自信呈显著正相关,且对运动自信具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β=0.149,P<0.01);(2)大学生领悟社会支持在体能缺陷感和运动自信间起部分中介作用。结论:提高领悟社会支持水平和改善体能缺陷感是提高大学生运动自信的主要途径之一。
简介:我国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与其他学生伤害事故等同看待,没有考虑学校体育的教育规定性及本身具有伤害事故发生的风险性等特质,过多的采用了公平责任原则,对学校和教师过于严格的归责,使得学校不得不采取限制开展体育活动的规避措施,伤害了学校发展学校体育的积极性。基于此,运用法学、体育学等知识通过综合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既考虑体育的特殊性又考虑法律的法定性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建立以过错责任为主导,以甘冒风险原则为补充的归责体系;设立学校责任保险以减轻学校、教师的赔偿责任;明确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政府是责任主体之一。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