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运用文献、实地考察、质性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法,从法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对陈氏太极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分析。结论:第一,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考察,只有当陈氏太极拳身体技术的表演性占主导地位时,在法理上才可以与舞蹈与杂技一样成为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前提之下,陈氏太极拳无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演绎作品、汇编作品还是职务作品,都无法准确找到与其对应的主体。第二,对于陈氏太极拳相关名称如“陈氏太极拳”“陈家沟”以及“陈小旺”“陈正雷”“王西安”“朱天才”的商标权,现今的《商标权法》对以上名称的运用都可以加以规范,但必须依靠其他法律如民法才能较全面的进行保护。第三,针对现今陈氏太极拳身体技术动作多元化发展而表现出的“失真”的现象,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考察陈氏太极拳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强调其“真实性”。
简介:王若光,男,1981年生,山西太原人,教育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1年,就读于中国矿业大学体育系,在本科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2篇,参加学术会议2次。2005年,入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体育人文社会学。读研期间,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体育信息化与体育管理变革》、主持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新时期我国竞技体育文明的理论研究》,在《体育学刊》《上海体育学院学报》《武汉体育学院学报》《天津体育学院学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纯化体育:对我国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的批判与重新梳理》一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体育)》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