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招投标项目后期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个完整的采购过程应该从项目的组织实施到资金支付。很多监管部门往往只重视前期的招投标活动监管,而忽视了对后期的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管,使得中标结果确定后给后期“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间。主要表现有三:一是企业偷工减料,非法转包,以次充好,以劣充优,拖欠工资,延误工期等;二是企业与采购单位串通,大搞工程变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三是采购单位恶意拖欠工程款。这些不良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滋生了腐败现象。监管部门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否则前期的“阳光行为”可能会被后期的“暗箱操作”所取代。
简介:近年来,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为了创收的需要,与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经营项目交由承包方负责经营管理。但未改变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内容,承包方在经营中仍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方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并按合同规定向外资企业交纳承包金。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承包方负责经营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仍应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纳税主体。目前的一些承包方虽然是企业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但由于没有办理其承包的经营项目,为了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仍然使用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必要的文件,并从外资企业那里购买发票使用,这样可以确认承包方以外资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在财务上,承包方独立建账,独立核算,有些承包方每月给外资企业报账务报表,由外资企业按报表上的数字以本企业的名义代其缴纳各项税费。但是,承包方取得的经营收入以及发生的成本、费用均未纳入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中进行核算,外商投资企业也没有对承包人进行财务上的监管。而税务部门在日常往往只注重对外商投资企业收取承包金的检查,疏于对承包方负责经营取得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