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的规定,外出施工的建安企业在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情况下,可回原地纳税,不能满足以下要求的须在工程所在地纳税:一、已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建安企业在完全具备4项条件(已中标;已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已有工程施工许可证件;企业确有施工队伍)的情况下,凭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以及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施工队伍的文件资料向原地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二、要持原地地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及时到施工地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施工地地税机关接
简介:分析房地产建安企业经营特点,以及税务部门在房地产建安企业税收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在以下方面加强和规范税收管理:项目审批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税收管理策略的调整、预售收入的税收管理、销售收入的税收管理、扣除凭证的税收管理、成本费用的税收管理。
简介:随着建筑市场的日益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方式和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建筑企业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走向科学的项目管理。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建筑施工设备的作用,使之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我们对此进行了实践探索。
简介: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进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国务院以国发[1997]对号文,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问:进口设备免税的范围如何确定?答:(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
简介:问:为什么要制定财政性专项拨款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答:为适应上海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市财政性专项拨款项目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有效地利用财政性专项拨款采购设备,使采购工作更加符合经济性、效率性和公开性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而防止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常竞争现象,制定这一管理办法。问:招标的范围如何划定7答:凡设备购置单项价值在100万元人民币(含]op万元)以上,或单项价值虽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一次批量采购总价值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采购,均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实行公开的竞争性招标问:项目预算如何申请?答:凡申请财政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