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害税收竞争问题的提出是与不同税收管辖权之间税收竞争趋势日渐激烈直接相关的。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使经济活动日益突破国界,资源、资金、人员、技术、信息等要素的跨国流动日趋频繁。因此,经济活动的跨国界性和税收管辖权的传统地域限制的矛盾更加突出。它一方面促使各国原本差异很大的税收逐渐趋各规范和趋同,世界税制一体化进程加快;另一方面,税收作为吸引生产要素和影响基流动的重要因素,以降低税率或实施优惠为主旋律的税收竞争也成为各国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在当今科技发展迅速,特别是通讯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的势态下,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更加便捷、迅速,经济活动方式日趋更新和多样化,特别是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资本更具流动性和隐蔽性。因此,新的经济形势给各国税制带来了空间的压力和挑战,各国间的税收竞争将更加激烈。无疑,世界税制的规范和趋同就是各国税收竞争的直接结果。
简介:"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申诉方从《WTO协定》、《中国入世议定书》与中国国内法三个层面指证我国违反世贸规则。我国政府则依据GATT第20条g项一般例外规则抗辩,认为出于环保目的可以实施偏离世贸规则的做法。本案核心问题是我国无法证明有关贸易管制措施是与"国内限制生产或消费同时实施"的,此情形依世贸争端解决规则将遭遇败诉。将来我国如何解决资源供给、环境保护与遵循世贸规则间的矛盾,亟需从法律层面给出具体对策。
简介:依法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是纳税人在纳税纠纷中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救济权,其目的在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新征管法在大量增加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内容的同时,却未对纳税人复议申请权限制的问题做出实质性变动,只是增加了“或者相对人提供相应担保”作为一种变通手段,试图解决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根本无法“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的情况。显然,立法者在此次修订税收征管法时面对该问题的态度仍旧是更突出于防止税款流失,保证国家利益。然而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充分保障个体利益的立法趋势却也同样是不争的事实,在为行政救济提供法律保障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只注重对国家利益的保护,而忽视个体利益的充分实现。
简介:由于“少生优生”生育观念的深入人心、孩子养育成本的增加及育龄妇女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已大为降低。同时,二孩生育激励和补偿措施不完善,使得生育行为的正外部性并没有被很好地补偿,进一步降低了人们的生育意愿,再考虑到生育行为的不确定性,实际生育水平将会更低。因此,文章认为:为了“全面二孩”政策顺利达到预期效果,政府必须从修订和调整不适合二孩生育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二孩生育的激励和补偿措施、调整政策宣传方向等多方面入手,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笔者通过引入生育行为的外部性及不确定性新视角构建“全面二孩”政策背后的逻辑框架,试图给出相关部门人口治理的新思路。
简介:<正>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以来,促进了土地的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调节了级差收入,平衡了经济发展,建立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新的税收制度,但随着上海经济的快建发展,土地的需求正逐步上升,土地的有偿供给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价格与日俱增。但由于工商业发展不平衡,土地环境效益、基础设施等不同,使土地的使用效益、区位效益差距拉大,级差日益明显,以致土地使用税的某些规定已显得不尽合理,从而影响了土地使用税的调节作用,因此,需要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逐步完善。──土地地段等级制不合理。目前,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从量定额征收,但由于土地使用税税额偏低,级差过小,已不适合上海土地级差的实际情况。上海把土地按区域分为八个等级,以每平方米计算,市区特级为7.50元,一级6.50元,二级5.50元,三级4.50元,四级3.50元,五级2.50元,六级2元,县城、建制镇1元,崇明县堡镇0.50元,每级税额相差1元。这一征收标准无论是上限还是下限都明显偏低,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