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了双渠道销售商的退款保证策略选择问题。将销售商的退款保证策略分为两个渠道都不提供、仅实体渠道提供、仅网络渠道提供以及两个渠道同时提供等四种。分别求解得到相应的最优定价及利润。研究发现:销售商在实体渠道和网络渠道的产品价格仅与其是否在该渠道提供退款保证服务有关,而与另一渠道是否提供退款保证无关。如果销售商想要刺激某渠道的利润水平,当退货产品残值较高时应选择在该渠道提供退款保证,而当残值较低时应选择在另一渠道提供退款保证。通过数值分析发现,同时在两个渠道提供退款保证并非总是销售商的最优策略。销售商的退款保证策略选择与两个渠道间的成本差异有关,当两个渠道间的成本差异较高时,销售商最好仅在网络渠道提供退款保证。
简介:我国《民法通则》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正式从立法上肯定了法律行为制度,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作了专节规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较为完善的概念体系。《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行为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中,被称作"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由合格的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适当的行为内容和合法的行为形式四个要件构成,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民事法律行为通过行为人而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平等独立主体自觉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由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大都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最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法学的发展上看,是从契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