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是严肃财经法纪,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审计监督以其独立的、专职的、综合的、全面的经济监督形式而区别于其他的经济监督。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是审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审计决定执行关系到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如何规避审计决定执行中的潜在风险,确保审计决定的顺利执行,是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笔者认为,审计决定执行中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审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进行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
简介:本文直接检验了2008年10月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公司现金股利支付行为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评价《决定》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研究发现,《决定》的颁布对公司现金股利行为产生了明显影响,有融资动机的公司会增加现金股利支付;但是,有融资动机的公司更可能会仅支付满足监管要求的最低现金股利支付率,存在股利支付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决定》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潜在的问题,我们发现提出融资方案的公司股利波动性较大,存在“突击”分红的可能性;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通过(或否决)之后,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意愿明显下降,不排除存在“钓鱼武”支付的可能性。本文的研究不仅丰富了现有股利研究的文献,也对完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简介:文章以2001—2004年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在年报出具后由于当年年报披露违规而遭受监管处罚、潜在审计风险与不同规模审计师事前的应对策略。研究发现:相对于小型审计师,大型审计师对于客户潜在风险具有较好的事前应对,但是不同层级的大型审计师应对策略存在差异;"国际四大"和"本土前五大"对日后遭受监管处罚的客户事前没有索取风险溢价,但是出具了更为严格的审计意见,而"本土次五大"主要采取索取风险溢价的策略,在审计意见出具严格程度上与小型所没有区别;"国际四大"和"本土前五大"在审计报告中事前披露违规行为的概率相对较高,而"本土次五大"则与小型审计师没有差异。上述发现说明:"国际四大"、"本土前五大"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本土次五大"的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与"国际四大"和"本土前五大"存在一定差异。这提醒我们,中国资本市场审计学术研究及审计监管实践,应考虑审计师的分层研究和分层监管。
简介: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财务资料及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未雨绸缪,积极防范潜在的会计法律责任风险。本文详细探讨了单位负责人应如何对潜在会计法律责任风险进行有效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