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去年4月国务院作出决定: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同时,审计署颁布了《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是一种新型的审计制度,它与一般的财经法纪审计、财务报表公证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等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现分述如下:一、关于审计性质实行国家审计机关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业务质量监督制度,就真性质而它是一种对监督的再监督,真特点表现在:1、审计的对象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这里有几点必须明确:第一,这种苗计的对象晏会计师事条所,而不是相夫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被自中值,目管在买施这种审计的过程中无疑会涉及到会计
简介:一、监督和揭示功能监督功能是国家审计的基本功能。审计监督就是检查被审计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按授权或既定目标履行经济责任,有无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行为,并督促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促使其依法行政、管理、经营。具体来说,审计的监督功能表现在: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大铺张浪费、国有资产损失、资源毁损和环境破坏等问题,以及对重大民生热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对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环境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审计监督,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维护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