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三胎政策的实行及防疫政策的放开,预示着远程办公模式在我国的发展势头不会减弱。远程办公中劳动者休息权极易受损,表现在工时延长、工作家庭界限模糊、休息时间被打扰等方面。远程劳动中的休息权是一个以私生活安宁权、离线权、健康权等组成的庞大权利体系,关系到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基准制度。在我国保护远程办公劳动者的休息权,需要国家在立法层面于劳动法典的编纂中增设对远程办公者的特殊保护、完善工时制度,在司法层面明确维权路径、加强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在执法层面从严劳动监管;用人单位推动劳资协商、精进办公系统、转变管理思维;劳动者发挥工会作用、进行自身调整。
简介:摘要:算法价格歧视是指在商家在收集大量用户信息后,根据用户的偏好、消费水平等因素通过算法对不同用户提供不同价格的定价过程。算法黑箱隐藏定价的机理侵犯了消费者平等权,为此应当完善对算法的披露审核机制,这有利于算法伦理的评判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做好平衡,实现技术以人为本的理念;算法权力强制性的差别定价侵犯了消费者平等权,为此应当创新算法领域的监管方式,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建立起事前合规、事中监督、事后惩处的全链条动态监管体系;设计者自身的歧视取向也会侵犯消费者平等权,为此应当制定法律规范,强化伦理法则,提高算法设计者的伦理素养,从而在算法数据层面实现数据来源可查、数据内容可查、数据处理可查等。
简介:摘要:我国《著作权法》对于视听表达采取二元保护模式,区分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分别纳入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过程曾经出现放弃二元保护模式的方案;修改后的法律扩充了视听作品的范围,为二元保护模式下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区分带来了新问题。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通常坚持二元保护模式下视听作品的高独创性要求,但是近年来在涉及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和短视频保护的案件中出现了降低独创性要求的趋势。由此可见,二元保护模式下关于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区分标准的争议仍然存在,这种争议甚至直接影响到二元保护模式存在的合理性。考虑到短视频、体育赛事节目、网络游戏画面等新型视听表达的保护需求,基于著作权法鼓励作品创作与传播的目的,在立法论的层面,我国《著作权法》应当采取视听表达的一元保护模式,删除关于录像制品的规定,避免区分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