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聂树斌案件反映出我国诉权缺失的司法状态。诉权缺失包括两种模式,即诉权可处分性的缺失和诉权程序主导性的缺失。在我国,造成诉权缺失的深层原因是诉权背后的宪法性义务的弱化造成了权力的私有化结果。因此,必须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补正我国缺失的刑事诉权。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构成特殊累犯的犯罪类型从一种增加为三种,基于特殊累犯的构成特征,特殊累犯的组合由一种增加为九种。而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性、涉案人民众多性决定了构成特殊累犯的人数将大量增加。在特殊累犯构成基数的猛增和累犯从重处罚刑事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刑法将呈现出向重刑化发展的趋势。为了避免重刑化的出现,应当从前后罪的性质、构成主体、司法处理三个方面进行理性限定。
简介:
简介: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导读(续二)山丰1.关于立案,新刑事诉讼法所作的修改是:第一,增加关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必须立案的规定。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二,增加关于审判机关必须受理案...
简介:关于洗钱罪侵害的客体到底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还是正常的司法活动在我国长期争论不休。侵害金融管理秩序说背后反映的是刑法对国家金融安全法益保护的利益诉求,但其错误之处在于未区分社会整体洗钱行为与个体冼钱行为危害之间的区别,将整体的危害性作为个体洗钱行为的入罪理由,导致刑法评价对象的错误。就侵害法益的评价标准而言,两种争论反映的是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之间的争议,但由于个体洗钱行为对金融安全危害的轻微性和不确定性,即使从行为无价值的视角也无法得出个体洗钱行为对金融安全的危害值得刑法介入的合理结论,洗钱犯罪侵害并值得刑法予以保护的法益只能是国家司法权。
简介:本文以H省人民检察院2007—2012年死刑二审案件的法律监督实践为基础,结合其他一些地方的情况,剖析了当前检察机关对死刑二审案件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死刑二审案件法律监督的对策建议。
简介: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浙江省绍兴市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构建独立的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全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明确适用认罪协商案件的范围,赋予认罪协商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权利与权力的博弈——从聂树斌案谈我国刑事诉权的缺失与补正
特殊累犯裂变式增加的思考
《中国刑事法杂志》二〇〇九年总目录
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导读(续二)
洗钱危害的二维性及对客体归类的影响
论检察机关对死刑二审案件的法律监督
构建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的实践探索——浙江省绍兴市基层检察机关认罪轻案程序改革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