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监督行为,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程序。第二条卫生行政部门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必须遵守本程序。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依照本程序执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进口食品的口岸卫生监督程序由卫生部另行规定。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应遵循
简介:<正>近年来,卫生法制建设快速发展,各项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已逐步纳人法制化轨道,对卫生法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也给卫生行政部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制监督,是卫生行政部门坚持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和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针的体现。几年来,我市在加强法制建设,注重卫生法制监督,提高执法人员水平,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市卫生法制工作特别是做好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促进卫生依法行政
简介: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因卫生监督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正逐年上升。在这些案件中卫生监督员不可避免地要出庭参加诉讼。这就要求卫生监督员必须按照特定的标准要求,严格讲究仪表举止。卫生监督员的仪表举止,是指出庭监督员的外表和在法庭上的言行举动,包括衣着、仪容、声音、姿态、精神面貌、风度等。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卫生监督员出庭时注意了仪表举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1、着装不整齐。制服、便服混穿,不扣风纪扣,有戴帽的、有脱帽的,帽子歪戴或随意摆放。2、精神不振。有的面容憔悴,有的萎靡不振。3、仪容不洁。服饰肮脏,有的男同志胡须、头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