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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物权法》第5条是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法定的是、并且只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其实质是种类法定;但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并列仍有其意义。物权法定并不包括、也无需包括设立方式、效力、公示方法、保护方法的法定。种类法定是三个层次种类的法定,内容法定是轮廓的法定,轮廓法定应注意把握各种物权的关键特征。轮廓法定使得物权法定中保有了一的自治空间。地役权的灵活性存在于物权法定内部,其并非物权法定的补充。

  • 标签: 物权法定 类型 内容 效力 公示 关键特征
  • 简介:近年来,由于外部司法环境的变化,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人民法院越来越多地强调通过调解(协调)的方式来解决民事、行政争议和纠纷。最高法院相继出台了有关调解的系列文件,地方法院也都大张旗鼓地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推动审判中的调解工作。应当说,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对于减少社会变革时期的不安定因素、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调解结案有利于当事人息诉、可以有效地减少涉法上访,也可提高审判效率、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但也要看到,不少地方法院又因此将调解工作指标化、绝对化,一味地简单强调调解,从而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 标签: 人民法院 中国 调解制度 法院调解
  • 简介:<正>案情简介:被告人郭某(女)系某公司挡车工,于1986年至1995年间,乘其上夜、中班之机,多次从自己负责挡车的织布机上撕下各种布,带回家中,1995年12月作案时被抓获。经清点,郭某共盗得各种布计142块,300余米,价值2500余元。案发后,赃物从其家中搜出。

  • 标签: 侵占罪 盗窃罪 被告人 非法占有 利用工作 秘密手段
  • 简介:法联合解释在解决法律解释冲突、完善司法解释体制、提高司法解释效率上具有重要价值,实践中存在多种形式。这种做法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制定程序、创制方式有待规范统一、形式规范性略显不足等缺陷,应通过立法明确联合解释在司法解释体制中的法律地位,规范其制定程序、统一创制形式、加强司法审查和法规清理。

  • 标签: 检法 联合解释 价值 完善
  • 简介:实体物之物权观之僵化,减少了私法(自治)体系之融贯性,从而使概念不经济了。科斯界定无体电波之财产权利作为市场交易之前提条件,在于分而已。土地使用相邻关系之界分,不是以物理疆界为标准。物权法定作为私法自治之例外说法,并不能成立。对于占有,不应由现实管领独占而排除其它指涉。侵权法中的实体物之物权观之结果不法说,造成了过失客观化,违反了私法自治之过失责任原则。“财产利益”应取代物作为财产权利之分析起点。概念之经济性在财产法律之表现,不是单一概念之闭锁,而是其概念与法律体系是否融贯。

  • 标签: 物权观 私法自治 物权法定 过失责任 财产利益 概念经济性
  • 简介:<正>丁某开一辆装满仪器的东风车,从广州驰往武汉。1997年10月18日晚,在105国道线将车停在祥和饭店住宿、吃饭。进门碰见已办好住宿、正在吃饭的初中同学杨某及刘某和刘某的女朋友王某。杨某知道丁既做生意,又开车,想诈他的钱财,与刘某、王某商量,“请丁某吃饭、喝酒,把丁某及押车人劝醉,窃他们车上的物品”。三人在丁某房间喝酒时,轮流对丁某及押车人劝酒。丁某

  • 标签: 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 门碰 仪器 抢劫行为 构成盗窃罪
  • 简介:<正>一、案情被告人冀永军,男,19岁,河南省安阳市人,1983年10月入伍,为河北省承德军分区警卫班战士。1985年9月6日,冀永军回安阳市探亲。16日晚,被告与女友马巧岭在安阳市第一中学门口会面时,与马所在个体综合商店经理范忠毅(男,26岁,市北郊供销社职工,停薪留职)相遇。范以“一个臭当兵的,昨晚她(指马)还和我在一起睡觉,你快滚!”等对冀恶语中伤。冀不堪侮辱,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次日晚八时许,冀永军到同学李富星(安阳市围巾厂工人)家,对李和在李家玩的同学陈文明(市织染厂工人)谎称遭

  • 标签: 流氓活动 故意伤害罪 安阳市 被告人 犯意 聚众斗殴
  • 简介:<正>《法学评论》一九八八年第三期司法实践栏所载案例,我认为对被告人季某的行为应诈骗罪,不应盗窃罪或贪污罪。理由如下:一、本案不应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被告人虽然秘密窃取了空白现金支票,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没有盖印或签字的支票不属于有价证券。故在本案中,被告人窃取的未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填写金额的支票是没有价值的,被告人仅凭空白现金支票并不能达到非法占有本单位钱财的目的。所以,窃取空白现金支票只能算是一种盗窃行为,尚不够盗窃罪。在本案中,被告人所实施的窃取空白

  • 标签: 被告人 诈骗罪 盗窃罪 非法占有 贪污罪 秘密窃取
  • 简介:<正>在中国漫长的法制演进历程中,尽管具体的司法制度屡经更迭,但整个司法组织间则一直保有一种高度一致的协调。新中国四十余年的司法实践亦复如是。然而,从1992年开始,中国两大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司法解释以及具体执法工作中却产生了一系列矛盾和罅隙。当司法人员面对两个互有冲突的司法解释处于执法两难境地的时候,似乎不曾有人意识到,法冲突是中国司法制度发展到一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利益多元化

  • 标签: 司法制度改革 法律制度 普通法系国家 检法冲突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
  • 简介:未成年人意监护是指在未成年人不处于父母照护权之下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或一方通过委托或者以遗嘱方式为其设立监护人,并将对未成年人的照顾与保护委托给监护人代理行使的制度。它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具体体现。未成年人意监护具有自身的特征,它体现的是作为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意思与意愿,意监护人履行的是类似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与保护的义务与责任,保护的是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作为法定监护的补充,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了委托监护和遗嘱指定监护两种意监护形式,但从立法本身及其适用效果来看,我国的意监护还存在着立法体系不统一、内容不够完善和监护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因此,建议由民法典来统一规定意监护,明确规定意监护的适用条件、意监护人选任资格、意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等内容,并建立健全意监护的监督机制。

  • 标签: 未成年人 意定监护 委托监护 遗嘱指定监护
  • 简介:<正>案情简介:在1983年的“严打”斗争中,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管辖权曾一度下放。此间,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流氓集团案件。以强奸罪、流氓罪合并判处该集团主犯之一的陈某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陈犯被投入某监狱劳改。自1991年以来,陈犯的妹妹、妻子等亲属通过该县某中学教师李某向县人民

  • 标签: 私放罪犯罪 判决书 受贿罪 无期徒刑 审判管辖权 流氓集团
  • 简介:<正>我认为张作义的行为应定为抢夺罪。理由如下: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各种具此犯罪的构成要件,既具有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的特征。其共同的特征是,行为人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侵害的客体都是社会主义公私财产关系;其不同的特征是:实施各种具体犯罪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行为特征如何就成为

  • 标签: 抢夺罪 行为特征 盗窃行为 侵犯财产罪 犯罪行为 被害人
  • 简介:民族地区推行刑事和解和"调对接"机制,能够有效克服司法工作中的"三对矛盾",体现"恢复型司法"理念与民族传统和合文化的契合,同时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限定较窄,民族地区可以通过行使法律变通权,合理、适当地探索扩大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当前民族地区"调对接"司法实践体现出正式制度与民间调解的有效结合,在赔偿、履行、帮教方式上,仍有必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积极探索。刑事和解、"调对接"机制在民族地区的推行已经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但也面临着阻力和困境,应通过完善相关规范,促进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 标签: 民族地区 刑事和解 检调对接
  • 简介:《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强化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作为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证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律师法》的修改更是对公诉机关用于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侦查中心主义的模式下,公安机关所收集的证据往往不能达到庭审证案的要求,为解决司法实务中这一难题,笔者试从理论基础、价值分析、程序构建着手,讨论建立公诉预查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以此为楔子,提高起诉案件质量,优化警关系与侦控职能。

  • 标签: 检警关系 公诉预查 法律监督 司法效益
  • 简介:本刊于一九八○年第二期刊登了刘春茂同志《对法院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的探讨》一文,在司法界引起反响,不少同志给编辑部来稿就此发表看法。为了将争论引向深入,我们从现在起还继续选登一些这方面的稿件,以供大家参考。

  • 标签: 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 民主集中制 法院院长 案件
  • 简介:<正>原北京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编写的《继承案例汇编》第104页介绍了下面这个案例,并附了编者按语.金继全、尚长荣夫妇有三个女儿金英华、金英芹(现均为工人)金英美(现为公社社员).土改时,政府给金及三个女儿七间房屋.尚过去和长女共同生活,仅在1969年初至1973年2月由其侄金英舟(公社社员)赡养过一段时间.后金、尚夫妇相继死去,均由金英舟发葬,但金英华姐妹也拿过一百元丧葬费.现金英舟以赡养过伯母及发葬了伯父母为理由,要求全部继承留下的七

  • 标签: 继承权 赡养义务 法定继承人 继承遗产 案例 政法学院
  • 简介:我国委会工作制度从建立到完善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决策机构,委会职能的发挥和改进要以不断增进自身司法属性为指引,这是立足委会职能定位,契合委会工作实际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委会工作制度的不断创新,委会在司法属性方面得到了有效增强,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委会在实际工作中还面临着不少难题,由于历史因素,委会行政化干预一直较多,决策机制与委员责任追究制度也未完全建立与完善起来,这些都制约着委会职能的进一步发挥,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克服和处理,推动建立更加符合现代司法规律的委会工作机制。

  • 标签: 检委会 属性 强化
  • 简介:目前,民事诉讼领域中的法关系由于立法不完善、认识不统一等原因,出现了一些不和谐、不协调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双方对法律条文的认识分歧、执法理念的矛盾、执法过程中的互相抵制和不配合以及司法解释上的限制与反限制,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树立。有效协调整合民事诉讼中的法关系,在二者之间达致合理平衡,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民事诉讼监督体系。

  • 标签: 民事诉讼 检法关系 和谐 私权利 检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