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是以自治为目标的调解正当化的首要原理。在现实实践中,纯粹的合意取得面临诸多障碍,“合意贫困化”的现象在各种调解模式中都有可能产生。在当事人自主交涉的场合,力量的不均衡和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交涉中恣意的蔓延,以“审判阴影”覆盖交涉过程、围绕法律判断凝炼合意以抑制其中的恣意因素成为必要。“审判阴影”覆盖的路径可以划分为一般路径和特别路径。特别路径的“审判阴影”的覆盖在抑制恣意的同时又可能损害自律这一调解本质属性,反过来又成为另一形式的“合意贫困化”生成的契机。“审判阴影”也要有所节制。调解这一难解悖论提醒我们,无论是“审判阴影”的传递亦或是“审判阴影”的抑制与自我收缩,都应该也只能将提高当事人的自治能力奉为圭臬。
简介:这是第二次来荣县,还记得上次来荣县的时候,档案馆的银杏树还刚吐出新绿,而这再到荣县这棵银杏树已是繁枝茂叶。这次来没有了第一次来荣县的忐忑与不安,更多的是期待,这是读研以来除了大江安以外待得最久的地方,在这里除了整理档案以外,就是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寻觅这里的美食,感受这里商铺大妈午饭后的广场舞,爱上这里的“米面”,放假能悠闲地逛一下最繁华的“西街”,尝试不同店里的豆花,这就是荣县,这就是我们在荣县的小日子。虽然在档案馆整理档案有点辛苦,但是我们一群人都是积极向上的法理人,能够苦中作乐,在荣县寻找自己的小乐子。因此我将介绍下在荣县的吃、玩、乐的生活小记。
简介:<正>附带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因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应否赔偿的特殊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研究,在犯罪分子与被害人等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给它以什么样科学概念。刑法第31条、32条中的“被害人”、“犯罪分子”,是这种法律关系的主体,犯罪分子应负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义务,被害人有取得这些赔偿的权利,是这种法律关系的内容;因犯罪行为使被害人损失的财物,是这种法律关系的客体;犯罪分子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是引起这种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可见,只要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就在他与被害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