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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认为创新教育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客观要求,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实施创新教育重要环节,建设创新型师资队伍是高校教育根本。

  • 标签: 创新教育 创新能力
  • 简介: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功利化趋势日益明显,对法律专业学生在法理造诣和法律技术上有着等质要求。精通法律技术并能够运用法律技术服务于社会,是社会衡量和取舍法律人才基本标准。这决定了法律技术培养在法律专业教育过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并制约着整个法律专业教育过程。法学教育应当围绕着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这一中心来进行。而为了适应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需要,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法学教育机制和模式进行改革。

  • 标签: 法律技术 实践能力 法学教育
  • 简介:高校英语应加强地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高等学校学生要意识到自主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学英语教师应培养学生树立自主学习信心,引导学生制订各自学习策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英语习惯,采用适当方法提高各自学习能力.

  • 标签: 自主学习 大学英语 学习策略 教学法
  • 简介:跟踪调查显示,法学专业学生素质现状与相应职业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其主要表现为综合素质不理想和创新能力欠缺,由此决定了推行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对法学专业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应该有其特定目标定位,并依靠对法学教学机制改革与完善努力而去实现。

  • 标签: 法学 素质教育 创新能力
  • 简介:在对法律行为效力影响上,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各有分工,形成不同意思自治模式。在通常情况下,意思能力为行为能力提供基础,并被行为能力替代,需借助行为能力影响法律行为效力,此即“借壳型”意思自治。在特殊情形下,意思能力会与行为能力发生偏离,完全行为能力人会缺失意思能力,对此应根据意思能力缺失状态认定法律行为无效,此即“绕道型”意思自治。在特定情形下,行为能力欠缺人也会有意思能力,为了促进其心智健全和融入社会,应根据意思能力推定法律行为有效,此即“促进型”意思自治。这三种模式分别涉及不同规范,它们共同构成从自然人适格角度判断法律行为效力规范体系。

  • 标签: 意思能力 行为能力 意思自治 法律行为效力 规范体系
  • 简介:<正>所谓破产能力,是指债务人在失去债务清偿能力时,能够适用破产程序,接受破产宣告资格。从本质上来讲,首先破产能力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即权利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是其具有破产能力前提;其次破产能力是以维护和实现民事权利为目的,是与当事人诉讼能力相并行一种特殊

  • 标签: 当事人 诉讼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破产能力 民事诉讼程序 自然人
  • 简介:权利能力制度滥觞于罗马法“人格”,在抽象层面是指成为一切法律关系权利主体资格,在具体层面是指成为特定法律关系权利主体资格。目前在权利能力有关制度中存在权利能力平等规定不当与缺位、限制监护权利能力规定缺位、权利能力与责任能力混淆、经营范围限制企业法人权利能力疏漏等问题,应结合世界立法趋势和我国法律实践予以解决,以期完善我国权利能力制度。

  • 标签: 权利能力 平等原则 权利能力限制
  • 简介:实践中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已相当普遍,而我国现行却未曾十分明确地规定公司担保能力限制.本文经由评析学界和司法实践对第60条第3款及其他相关规定理解,并比较分析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相关立法例,论证得出我国公司法应赋予公司有限制担保能力,即不应禁止公司提供担保,但应当从担保数额、判断有效标准、决策程序上予以适当限制.

  • 标签: 公司担保能力 《公司法》 担保数额 决策程序 交易安全 担保对象
  • 简介:辨认控制能力属于人行为能力,亦可称之为犯罪能力,它是犯罪主体必要条件,是成立犯罪必备要素,是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时必须查明内容。刑事责任能力是犯罪入适应刑罚能力,即受刑能力,它是对犯罪入执行刑罚时必须查明内容。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构成犯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应执行刑罚。因此,行为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是两种不同能力,两个不同概念。但刑法学通说一直把辨认控制能力(行为能力)错当作刑事责任能力,这不但在逻辑上违背概念、定义、内涵基本原理,而且在刑法理论上引起混乱,给人造成一种行为时具有辨认控制能力在刑罚执行时就一定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错觉,从而导致实践中将一些患有精神或其他严重疾病而不具有刑罚适应能力犯罪入仍然关押在监狱里。因此,理论上必须把行为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区别开来。在刑法学教科书中应当设立行为能力这个概念,并应重新建立刑事责任能力理论体系。

  • 标签: 行为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 辨认控制能力
  • 简介:2013年11月12日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则强调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这两份新时期重要文献均专门提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并把推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为当前重要目标。

  • 标签: 国家治理 能力建设 能力提升 当代中国 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
  • 简介:<正>为挖掘人才培养单位国家计划外办学潜力,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加快培养人才,促进四化建设,近年来各地签订了大批人才培养合同,如代培中专生、大学生、研究生合同等,但由于该合同情况较复杂,加之又无法律上依据,合同签订单位往往各自为政,所签合同亦无固定格式,带来某些混乱现象。最突出是有些人才委托培养单位只注意与培养单位签订合同,而忽视与被培养人签订合同。由于被培养人没有合同约束,一旦被培养人翻悔,就会给委托培养单位造成一定损失,并使委托培养单位与培养

  • 标签: 培养人才 培养单位 签订合同 委托培养 人才培养 高等教育
  • 简介:我们这一代法学研究者经历和参与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司法改革"摸着石头过河"曲折历程。2000年2月,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举办有关司法改革国际研讨会上,笔者曾做过题为《司法改革现状与问题》发言,在充分肯定司法机关改革实践同时,指出:首先,司法改革涉及到政治权力配置以及司法功能定位,并关系到整个国家结构和体制,需要调动国家和社会大量政治资源和财政投入。

  • 标签: 顶层设计 权力配置 政治资源 法学研究者 这一代 法学所
  • 简介:青少年法制观念培养具有广泛社会意识,是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青少年法制观念培养是一个广泛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其中强化和改进学校法制教育是中心环节,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是根本途径。

  • 标签: 青少年 法制观念 素质教育 培养
  • 简介:伴随时代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当代青年因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价值观发生相应变化。当代青年正确价值观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物质、精神、政策、法律、舆论、教育及自身修养等各种手段和途径方能达到理想效果。

  • 标签: 价值观 培育体系 对策
  • 简介:<正>培养目标问题是办教育一个重大问题,教育领域一切活动、一切改革,无不围绕培养目标的实现来开展。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认真地研究探讨培养目标,科学地确定培养目标,对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保证优秀人才辈出,无疑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几年来办学实践,拟就政法成人专科教育培养目标问题,谈点粗浅认识,以供探讨。政法成人专科培养目标改革回顾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创办以来,一直以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几年来,我们这类学校领导和广大教师,努力探索成人专科教育特点和规律,不断开拓进取,在

  • 标签: 培养目标 专科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 应用型人才
  • 简介:现场遗留人体气味能否成为物证,其鉴别结论能否作为刑事证据一种,关键在于其证据能力问题。本文对现场遗留人体气味是否具备物证基本属性;人体气味是否具有人身同一认定方面的独特属性;对现场遗留人体气味是否有一套科学发现、提取、保存和检验方法等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 标签: 现场遗留人体气味 证据能力 独特属性 操作方法
  • 简介:《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极具中国特色,其规范构造虽然通俗易懂,但在立法技术上付出了重复立法代价。下调无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限,旨在减轻无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先天缺陷。年龄界限下调得越低,越利于缩减这种缺陷。其第21条所作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新增规定,是对未成年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缺乏深入理解产物,属于无益有害立法“创新”。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制与未成年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规定在一个条文中更能揭示拟制制度规范目的,并有助于消除关于拟制制度错误理解,然而,立法者却于最后时刻放弃了创新追求。总体而言,《民法总则》在承继《民法通则》规定上因循守旧之气过重,变革动力和能力明显不足。

  • 标签: 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制
  • 简介:自然人缔约能力状态不仅影响了对其所缔结合同效力评判,也涉及到对相关合同主体权益保护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有关自然人缔约能力规定过于简单、抽象,借鉴有关先进立法例做法,完善我国自然人缔约能力制度,应是完善合同法重要内容.

  • 标签: 自然人 缔约能力 合同效力 未成年人 《合同法》 考察标准
  • 简介:刑事非法证据及证明能力探析王育平刑事非法证据及证明能力问题是各国刑事诉讼立法、尤其是刑事诉讼司法所无法回避而又难于抉择司芬克斯之迷。国内外法学界和司法界对此争论歧义颇多,其不同态度既蕴含了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历史传统和特定历史条件下诸多利益权衡取舍...

  • 标签: 刑事非法证据 证明能力 非法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 实体真实 社会整体利益
  • 简介:德国法学教育受到德国联邦法、州法和大学自治法规制,法律体制较为完整,法学教育全过程均受法律规制,实现了法治人才法治化培养。中国法学教育面临规范文件散、规范效力低、存在法律规制空白等问题,对此可以借鉴德国法学教育经验。

  • 标签: 德国 法学教育 法治人才 法治化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