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权利能力制度滥觞于罗马法的“人格”,在抽象层面是指成为一切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的资格,在具体层面是指成为特定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的资格。目前在权利能力有关制度中存在权利能力平等规定的不当与缺位、限制监护权利能力规定的缺位、权利能力与责任能力的混淆、经营范围限制企业法人权利能力的疏漏等问题,应结合世界立法趋势和我国法律实践予以解决,以期完善我国的权利能力制度。
简介:“权利能力”一词与古罗马的“人格”理论具有密切关系,其具有伸张民法“平等”精神和整合民法适用对象的功能,能够把除人之外的主体,尤其是法人团体共同整合到民事主体制度中来。“权利能力”在民事主体制度中有其特定的含义及价值,其存废之争实属不必要。
简介: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主要存在于人格法和财产法领域,亲属法领域既存在一般权利能力,也存在特殊权利能力,特殊权利能力存在于用法律行为缔结的身份关系当中,限定身份权利能力的原因是身份关系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利益,还涉及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简介:【摘要】《民法典》出台前我国对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持完全否认态度,后《民法典》16条规定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一规定强化了胎儿的权利保护,体现了民法的时代精神。涉及胎儿利益保护问题,虽然有此规定,但仍应认为胎儿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原则上也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仅仅只有涉及胎儿利益保护法律才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同时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除了遗产继承、接受赠与外,还对财产权和人身权等利益保护提出了意见。
简介:
简介:摘要我国《民法总则》第16条对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作出了规定,弥补了我国《民法通则》对胎儿权益保护的立法空白,是我国民法学研究的一大进步,但是《民法总则》第16条对胎儿权利能力范围的规定较为笼统,需要未来立法加以解释及完善,本文结合各国立法模式以及我国司法实践进一步研究胎儿权利能力范围。
简介: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义务的载体,因而非法人组织不应具有权利能力,但这并不妨碍其取得商主体资格,而从事经济交易.由于我国民法理论的偏差,因而会出现非法人组织应否具有权利能力之争,但商主体地位的取得并不能认为是对权利能力的承认,营业执照的取得与民事权利能力的承认产非一致,赋予非法人组织当事人能力与非法人组织应具备权利能力也无必然联系.
简介: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多起医疗、交通、环境污染等事故导致婴儿出生畸形,婴儿的父母为了孩子的利益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但大多无功而返,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文章提出并阐述了新型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这既有利于保护胎儿的权利,又符合我国的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简介:军人作为“穿着军服的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基于其特殊使命和公共利益的需求。军人的基本权利要受到严于普通公民的限制。但为了保护军人自身的权利,防止公权力的过度介入,对军人基本权利的限制也应当有所限制。
简介:作者的著作权、传播者的邻接权、使用者(社会公众)的使用权,三项权利的平衡是立法者的期望。著作权法在保护网络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对其权利进行合理的限制,以平衡网络作品的创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权利限制是虚拟的网络世界发展的必然。应平衡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权利限制与反限制。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存在着尴尬,以网络作品权利限制为视角对网络作品权利限制在今后的著作权立法时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简介: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完成公法任务的新景象中,私人主体虽然从形式上看是私法主体,但是却承担着公法任务的履行责任,这对于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深远的挑战。公私协力中私人主体的基本权利能力问题成为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权衡各种学术与判例的基础上,私人主体活动的“公共任务属性”应作为参与公私协力的私人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判断基准。与一般私法主体不同,公私协力中私人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具有特殊性,需要加以特别关注。
简介:商标权穷竭原则在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已引起相当程度的混乱。商标权的穷竭并非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使用权的穷竭,而是以商标控制商品流遗的权利的穷竭或商标商品销售权的穷竭。严格来说,在商标权领域不存在权利穷竭的问题。
简介:权利的限制增加了权利人行使其知识产权的成本,尽管知识产权有各种各样的权利限制,法定许可制度也构成了对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限制
简介:医患冲突的频繁发生有多种原因,但医患权利内容的混乱、错位以及模糊不清所导致医患权利配置的不平衡、不协调是很大的因素,使得医患双方在权利行使过程中无所适从,从而导致冲突的一再发生。有效地规范’医患双方权利,特别是对权利的有效限制,是解决医患冲突的重要手段。
简介:所以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并不是基于运输合同的责任,来阐释实际承运人制度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关系的核心问题——实际承运人的识别以及责任的分担,因为实际承运人只是受承运人委托替承运人履行其与货方之间运输合同的义务
简介:商标权的权利限制在我国现行商标法中没有规定,这一现象与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形成鲜明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2条列举了5种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从而使专利权人的权利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著作权法在理论上有“作品的合理使用”,立法上在《中华人民共...
简介:为化解或避免人与人之间就各种客观事物所发生的利益冲突,法律创制出“权利”这一概念工具,其功能在于运用法律的力量在主体之间就特定客体(特定客观事物)所产生的利益进行配置。所以,现今通说认为,任何权利都包含“法律上之力”与“特定利益”两个不可或缺的要素。换个角度看,作为客体的客观事物之内在属性千差万别,对人构成的利益(即该客体的“有用性”)及其各自所能承受的利益实现行为自然各不相同,
简介:对基本权利限制问题的思考,可以遵循“基本权利的构成——基本权利的限制——基本权利限制的违宪阻却事由”三个思考层次。在第一个层次中确定基本权利的保障范围和基本权利主体,其中需要分析基本权利的内在界限和基本权利的竞舍等问题;在第二个层次确定国家对基本权利限制的认定标准;在第三个层次确定该限制行为是否有违宪阻却事由的存在,并依此作出该限制行为合宪或违宪的判断。在这一层次需要分析法律保留、比例原则、基本权利的本质内容等问题。以上三个层次构成了基本权利限制问题的思考框架。
权利能力制度初探
权利能力的存废之争
浅析自然人身份权利能力
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谈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试论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胎儿民事权利能力范围的界定
论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之性质
关于我国非法人组织无权利能力的再思考
论新型胎儿民事权利能力特点及其现实意义
关于军人基本权利限制之限制的构想
论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及其立法完善——以网络作品权利限制为视角
论公私协力中私人主体的基本权利能力——以公私合作公司为中心
在商标领域,是通行权利穷竭还是权利限制?
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论医患冲突中的权利限制
浅析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
论商标法上的权利限制
浅析版权的精神权利及其限制
基本权利限制问题的思考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