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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个结果
  • 简介:无证无照生产食品存在地点隐蔽不容易发现、食品原料采购来源不明、滥用添加剂、不经过任何检验程序、食品危害性大等特点,文章主要阐述目前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对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的监管现状、存在弊端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

  • 标签: 食品安全 无证无照 监管
  • 简介:依法对国内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进行规范管理,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信仰伊斯兰教各族群众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平等、社会和谐、边疆稳定的前提。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清真食品管理地方立法和执法实践,比较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治经验,探讨了清真食品立法的概念界定、生产流程、物流配送、认证标识、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相关问题。

  • 标签: 清真食品 法律保护 产业政策
  • 简介: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风险社会的重要表征是一种误读。风险社会的语境实质更适合在粮食安全的领域中展开。相对的以风险社会为基础的风险刑法并不适格应对食品安全犯罪。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规范伴随着人类存在的历程已经提炼得十分完整,即避免食源性疾病。故“非必须”规则所认定的刑事违法性成为已足,比风险刑法的违法性认定更为合法、有效。

  • 标签: 风险社会 粮食安全 食品安全 刑事规制理由
  • 简介:食品监管渎职罪存在立法缺陷:罪状的描述不够严谨、立案标准过高、刑罚设置不合理,建议完善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法:以司法解释形式完善罪状的描述、降低立案标准、合理设置刑罚。

  • 标签: 食品监管 渎职罪立法
  • 简介:从“三鹿奶粉”到“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一系列典型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出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从种植养殖到餐饮消费的一系列过程中均有可能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导致食品存在危害,构成食品安全问题.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作为政府,应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的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政府应承担因疏于管理造成的替代责任,政府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食品安全事故 政府责任 替代责任 赔偿责任
  • 简介:我国目前之所以出现严重食品安全危机,这与我国对食品市场规制选择失当有关,是积多年管理之弊端的总体爆发,政府要最大限度保障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的安全与有序,就必须创新市场规制方式,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最大限度提升行政执行力,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得以实施。政府只有集上述多种合力之功效,才能最大限度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之重责。

  • 标签: 食品市场 规制创新 不安全食品
  • 简介:商标已成为食品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涉及食品领域的商标权纠纷层出不穷,引发的商标诉讼案件数量也不断攀升.因此,商标权纠纷的防范和有效解决不容忽视,而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商标风险管理的基础,法律是一个相对较为确定的因素,在专业人士的管理下,可以有效避免法律风险或使风险降至最低.因此,法律风险相对而言具有更高的可控性,也是最应该做到完善的一环.从商标诉讼案件的发生、审理中,食品企业可以获得颇多有益的启示.针对食品企业的特点制定对应的商标法律风险防范策略,将对食品市场的良性运行有重要的法治保障意义.

  • 标签: 食品企业 商标诉讼 商标法律风险管理
  • 简介:经过4年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终于在2008年4月20H向全国人民公布并征求意见。纵观《征求意见稿》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四个新的立法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理念;充分体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重在源头的监管理念;充分体现了充分发挥消费者作川的制衡理念;充分体现了加大违法成本的法经济学理念。这四大立法理念不仅是食品安全立法理念的创新,也将对相关立法产生深远的影响。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法
  • 简介: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多发,严重影响民生,食品安全监管渎职行为是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有效参与食品安全领域的社会管理,是检察机关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然而,食品安全监管者的渎职犯罪在刑法适用中却存在诸多困境。文章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就其成因,试从实体和程序机制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对如何规制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的刑事责任,以及检察工作如何创新机制,参与食品安全领域社会管理创新进行了阐述。

  • 标签: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 适用困境 成因 刑事责任体系完善 机制构建
  • 简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舆论大多把焦点集中在对受害者的赔偿问题上。因为,食品安全事故直接侵害的是消费者的生命权、健康权。毕竟,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大于一切的,所以,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往往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然而,尽管《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十倍赔偿等来保�

  • 标签: 人身损害赔偿 侵权人身 损害赔偿制度
  • 简介: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但《食品安全法》在立法理念上存在着三大不足:对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不足;对食品标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充分发挥消费者的制衡作用认识不足。这不利于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法》的震慑作用。因此,在充分论证《食品安全法》立法理念不足的同时,提出解决不足之措施对于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尤为必要。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法
  • 简介:“退一赔十”是对我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误读。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产品责任,客观要件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符合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要件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者具有故意。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具有故意之时,应对惩罚性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应适时对食品安全法第96条进行修改,将赔偿数额修改为按补偿性赔偿的倍数进行赔偿。

  • 标签: 产品责任 补偿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故意
  • 简介:食品安全关乎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制体系,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决定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糟糕的现实状况。因此,应当确定法律规制的重点领域以及优先考虑的方向,进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和效率。

  • 标签: 食品安全 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 法律思考
  • 简介: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过于原则性,给法律适用带来一定困难。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没有规定专门的案由,导致目前立案案由差异较大的现状,应增加"食品安全责任纠纷"这一项新的案由,在食品惩罚性赔偿金诉讼中应对消费者的"生活消费"这一概念作扩大解释,并进一步明确"消费者"的范围,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应满足特定的责任主体、存在主观过错及实施不法行为这三个要件,损害后果并非消费者要求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构成要件,应在《食品安全法》中进一步完善食品惩罚性赔偿制度。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 民事责任 惩罚性赔偿
  • 简介: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仍旧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的威权监管模式失灵。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型也势在必行。合作治理模式主张信任、信息公开、全程参与和地位平等、责任共担,是一种新型的行政决策模式。将该模式引入食品安全领域,不仅符合世界食品安全监管的大趋势,而且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而言,更具有可行性和合法性。而在食品安全监管的合作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方面,应着重关注食品安全法律规则的问题导向、多维度的合作关系、责任共担体系、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

  • 标签: 食品安全 威权管制模式 合作治理模式
  • 简介:2005年。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渭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渭南市药监局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强局”的工作理念。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总揽,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为重点。以实行领导干部和科室分片包联抓落实工作机制为保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全面推进。

  • 标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渭南市 食品药品监管局 先进性教育活动 食品安全工作 以人为本
  • 简介:食品安全风险属性存在现实主义模式和建构主义模式之分。两类风险属性模式对食品安全风险议题之形成、食品安全标准之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沟通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等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各个环节隐含着不同意义。作为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食品法律制度应当从整合两类风险属性模式优势之角度出发来设计,在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理性/科学与民主/公平之间获得睁当的平衡。以此为基础,我国食品法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设计“超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机关”,建构以“辩证对话”为核心的分析性和合作式监管程序,注重软法之治并倡导柔性监管措施以及建互并及时更新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超级数据库。

  • 标签: 食品安全风险 建构主义模式 现实主义模式 食品安全法制
  • 简介: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所存在的问题与以下几个矛盾密不可分:食品数量安全与食品质量安全的矛盾、食品质量与食品价格的矛盾、生产分散化与监管分段化的矛盾、处罚问题厂商与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此,有必要实现监管型思维向治理型思维转变、部门独占型思维向合作共享型思维转变、被动救灾型思维向主动常态型思维转变、粗放模糊型思维向精确精准型思维转变。

  • 标签: 食品安全 问题 矛盾 思维转变
  • 简介:欧盟目前的风险管制类似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的做法:一些有影响的精英人士和公共舆论对于社会风险特别敏感,经常质疑新技术的危害,却忽视其给人们带来的好处。美国在经历了与欧盟相似的公共危机后,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监管体系,公众对于政府防范风险能力的质疑逐渐减少。这是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和产业化在美国得以顺利发展的客观条件。相比之下,欧盟的体制建设仍处于进行之中。虽然预防原则可以给欧盟及其成员国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暂时提供一顶有效的挡箭牌,但是面对转基因生物这样新科技产品,一味采取回避态度不是长久之计。只有通过建立和健全监管机制,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积极推动技术进步,这才是符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目的。

  • 标签: 欧盟 转基因食品 管制机制 历史演进 现实分析
  • 简介:2002年11月,四名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症的超重纽约儿童和他们的父母指控麦当劳蓄意隐瞒了食品的危害性,也没有明显地告知食品的营养构成,导致他们发生了肥胖以及糖尿病、高血压等相关疾病。这是美国首例以造成超重为由将食品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件。这一案件的主审法官罗伯特·斯维特在2003年1月作出判决。他说:“如果顾客知道(或理当知道)吃麦当劳对健康的潜在不良影响,如果他们仍然选择沉溺于麦当劳超大型的产品,那么他们不能责怪麦当劳。”

  • 标签: 食品公司 产品责任 麦当劳 诉讼案 模型 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