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实践问题;不仅是一个宏观战略指导问题,也是一个涉及到具体的方针、政策的问题。因为在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过程中,这三者的关系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方针、政策体现出来的。所以,正确处理这三者的关系,即要高瞻远瞩、从高处大处着眼,又要从具体工作着手,科学认真地制定、执行好每一项方针、政策。第一,把稳定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将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规划,同步进行,是保证我国经济社会有序运转、稳步发展的基本保证。改革、发展、稳定作为现代化建设中的动力、目的和条件,是构成现代化建设这个动态系统中的三个重大战略要素。三者紧密相联,相辅相成,缺一不
简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民初大理院一种主要而又特殊的民事法源,其名称、内容和性质是揭示该法源特殊性的基础和关键。深入研究发现,其在当时无专门确定的名称,综合考量相关因素,"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为其最允当之名称;其内容范围,亦非统一明确,须通过司法机关的适用才能确定;其性质,不能简单地论定为制定法,它是在民初特殊的法制条件下,一种须通过司法进行确认的制定法。"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名称、内容和性质呈现出不确定性,是由其特殊的来源和当时的政治大环境造成的。这一法源所关涉的不仅是立法问题,还是司法问题。
简介:分时度假是结合分时与交换概念的新型旅游消费产品,有关分时度假权属性质的界定,理论界一直颇有争议。传统大陆法系的绝对所有权观念,一物一权主义和物权法定原则,使得运用大陆法系物权理论界定分时度假权属性质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也制约着分时度假在我国的发展。而英美财产法上的第四维时间分割理念、普通法Estate之共有权益和衡平法Estate之信托权益,则为分时度假在欧美各国的发展铺平了理论道路。为扫清分时度假权属界定的理论障碍,可尝试引入"相对所权"观念,来准确分析分时度假权益所具有的期限分割、绝对性弱化、排他性受限、用益交换一体的法律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