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律师工作、生活带来了不少紧张因素。如业务量大,工作节奏加快,使律师精神上受到刺激,时常产生紧张性反应。律师在平常要注意对疾病的防治,保证好的身体适应工作的需要,平常要注意的有:一、要防止神经衰弱。神经衰弱是律师较为容易患的一种疾病。神经衰弱是由于长期脑机能活动过度紧张,从而产生的高级神经活动的动力失调。律师要经常赶写法律文书加夜班,这样就容易处理不好脑力劳动的劳逸关系。大脑得不到充分休息,时间一长,神经衰弱的症状就表现出来。为此,律师要尽量少加夜班,早题早起,加强体育锻炼,适当参加文娱活动,逐步增强体质。努力戒除一些不良嗜好,如吸烟等习惯。二、要防止颈椎病。对
简介:柯氏(Kirkpatrick)培训模式是基于培训过程的关键阶段提出的适应性强且卓有实效的培训评估工具。因其对培训过程精确、深刻的阶段划分,成为培训设计、实施与评估工作的实用工具。澳大利亚VET体制下的TAE资格培训是针对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的培训与评估人员开发完成的学习包。基于TAE培训的切身体验与相关文献的研究分析,探究柯氏模式理论在澳大利亚TAE资格培训过程中的应用与体现,有助于更深层次地理解柯氏培训理论在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中的具体应用,洞悉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领域对这一理论的借鉴、吸收与应用,为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的实践提供借鉴与参考。
简介:<正>"自我答责"是德文词"Selbstverantwortung"的中文翻译。刑法学中,"自我答责"常常是直接与"自我决定"这一概念联系在一起的。之所以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非是因为该人是一个自由自主的自我决定的主体,而不是被决定的主体。因此,当某种损害结果与其行为相关联时,就必须追问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行为是否是该人基于自己的任意决定而实施的。如果能够得到肯定回答的话,他就应该对该损害结果负责。换言之,只有在"法规范期待作为一个自由自主的自我决定的主体实施符合自由意志的理性的行为,但是,该主体却违反规范的期待,违反自己作为自由主体的内在规定性,通过把任意(而不是意志)与行为相联系,而创设出损害他人的自由(他人自我答责)或者损害自己的自由(被害人自我答责)的结果"的场合,行为人或被害人才可能对所发生的结果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某人之所以要为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