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审判流程信息网上公开的经验基础上,制定颁布了规范该制度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对于国家、社会公众、当事人和法院具有不同的功能,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可以强化效率价值和参与价值。相关司法解释为了实现上述功能,在制度结构上实现了公开对象的二元化,公开平台的统一化和公开内容的实质化。这项崭新的制度具有十分光明的适用前景,但在审判流程标准化、网上公开的业务流程、当事人异议机制等具体的制度建设上也不乏进步空间。通过地方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的理解、支持,当能形成积聚中国司法智慧的东方经验。
简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包括'实体从宽'和'程序从简'两个方面,本文聚焦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简化。具体而言,本文建议了两种路径来简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包括在在审查起诉阶段设立案件分流点,以强调不起诉制度的配套功能来建立案件分流机制,后沿用'公—检—法'三阶段标准诉讼模式的传统模式,以及突破'公—检—法'三阶段的传统标准流程而采用诉讼阶段的'跳跃'、'重叠'或者'省略'的更加简化、更有效率的新路径。两种路径都可能存在制度风险。传统模式的风险在于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及不起诉的合法合理性,相应的防范策略为设计'自愿性审查程序'、加强检察院的权力监督以及保证律师帮助。对比传统模式,新路径的开辟更为大胆,学界对其公正性甚为担忧。其风险防范策略为严格确定和控制新路径的适用范围、重视法庭审理以及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简介:法律资格纷争成为英美法理学传统的一道难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形成了不同法学流派。从法的合法性判准的不同模式出发,证立整全性不仅可以进入法的合法性判准的行列,而且必然成为当下法的合法性判准的最佳选择。这一必然的最佳选择基于整全性在理论上符合法律的终极目的,即最高指令——人类"善"的生活,在法律实践中实现了平等尊重和普遍的人文关怀,只有这样的法律才是理想型的法律。如果这一论证结论确实可行,那么,我们就可以超越哈特与德沃金关于法律概念之争,终结和平息不同法学流派对法律资格的纷争。对于法律资格的回答将聚焦于法的合法性和整全性的关联考察,其对法理学的重述将开辟新的理论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