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王治馨案作为北洋政府统治时期规模最大的官员卖官案,该案中卖官职位之多,数额之大,以及与宋教仁案之间的紧密联系,使其成为当时政界、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案件最后以大理院判处王治馨死刑而结束,大理院判决死刑背后与宋教仁遇刺案有关,以往的研究将这作为袁世凯选择惩治王治馨的唯一理由,但笔者认为王自身卖官给肃政史所留的犯罪把柄以及袁世凯力图借助王案来整饬吏治、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也是其主要意图之一。本文论述的重点更在于通过对王案从肃政史纠弹、平政院审理后因涉及刑事范围将案件转交给大理院审理、裁判过程的梳理,以展示案件所涉及的两院之间关于案件管辖、证据认定、裁决权的争议,并透过此案中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涉,从个案分析的角度凸显民初司法权移植到中国后所面临的现实困境。